9月28日,昆明有媒體暴出新聞,稱《昆明市人事局支持服務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已通過審批并將于近日下發,今后昆明市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業,不僅將保留編制、職級3年,保留工資待遇1年,創業不成還可“打道回府”;此外,公務員自愿辭職創業的最高可獲獎20萬元。消息一出,在國內外引起了很大爭議,質疑的聲音遠大于認同聲。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意見認為:從社會公平的角度與政府的角色定位來看,政府本應該為所有創業者營造公平公正的創業環境與氛圍。而政府對公務員創業大開綠燈,給予辭職創業公務員大量補償的“超國民待遇”,對廣大納稅人與其他創業者來說,明顯不公平。
一輪“輿論風暴”過后,昨日,昆明市人事局在新昆明網刊出“聲明 ”,該聲明稱:《昆明市人事局關于支持服務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實施細則(試行)》未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批準。關于辭職金、獎勵金條款暫不執行。
有專家認為,這應該是昆明市人事局對社會輿論的一個積極回應,體現了政府機關在決策時民主意識的增強。但該專家也表示,從聲明看,該政策暫不執行只是說在程序上“未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批準”,也不排除經研究批準后執行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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