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日起,初次創業的下崗失業人員可申請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標準暫定每人2000元。
申請補貼者需持本市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已實現自主創業或合伙創業的“3540”人員(年齡計算時間以營業執照發證時間為準,即領取營業執照時女達到35周歲以上,男達到40周歲以上),屬于初次創業,且在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之間領取營業執照的。
符合條件的個人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再就業優惠證》、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3份,向創業后經營場所所屬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提出申請。合伙經營的需提供合伙經營執照及經工商部門確認的合伙協議。
市再就業辦公室主任樊東柱介紹,為避免跨年度撥付資金,此次補貼申請截止時間暫定為今年11月30日,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則不能享受此項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