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扶持青年創業的同時,黨和政府以及社會各界也高度關注青年失業問題,對城鎮失業青年、農村青年等弱勢青年群體給予了重點幫扶。
針對高校畢業生面臨結構性就業難題,國家出臺了大學畢業生失業登記制度,為失業大學畢業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就業培訓,社區將其納入就業幫扶重點對象。下崗青年再就業已成為政府勞動部門的重點工作。2002年,共青團發起“工崗快遞”行動,動員14個經濟發達省份的團組織在107個城市為中西部青年建立651個就業服務中心,提供120多萬個就業崗位,幫助大批下崗失業青年實現了跨地區、跨行業流動就業。農村青年轉移就業的教育培訓也得到國家農業部、地方政府的專向基金扶持,受益面不斷擴大。 青年勞動權利得到基本保障社會參保意識明顯增強
近年來,有關公民勞動權益保障的法律法規不斷完善。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合同法》,將全體就業者置于新型勞動關系框架之下,對青年勞動權利實現提供了更具體的法律保障。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2007年的調查顯示,在受訪的3012名在業青年中,已經簽訂勞動合同的達到68.1%。
調查同時顯示,88.4%的青年能夠按時領到工資,47.3%的青年能正常休周末,62.4%的青年“五一”可以休假,63.2%的青年“十一”可以休假,76.1%的青年春節可以休假;76.2%的青年月收入在800元以上(其中千元以上達到56.1%)。收入水平從整體上看,東部沿海省份優于中、西部,城鎮青年優于進城務工青年和青年農民,國有企業優于其他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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