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要求國家在政策上給予更多的支持,并在金融領域引入競爭機制,讓現有的金融機構成為市場主體。”宋清華認為,該條例一旦實施,也是在一定意義上為金融領域引入了一種競爭機制,有助于銀行重視中小企業和農民的小額貸款業務。“只要銀行在小額貸款上適當地提高利率,降低運營成本,并加強風險管理,還是可以更多地做這塊兒業務的。”宋清華說。
對于民間借貸,姚民也有顧慮,“雖然條例規定民間借貸利率不超過基準利率4倍,但這樣的利率還是較高,同時容易出現還款期限不確定、管理不嚴密等問題,最終導致糾紛。”他覺得如果銀行放寬對小額貸款的要求,適當提高小額貸款利率,他更愿意向現有商業銀行貸款創業。
調查顯示,97.3%的人認為民間借貸容易出現糾紛,需要政府完善管理條例。
宋清華建議,在規范民間借貸上,國家應對其設立相應的門檻,加強監管,不能出現監管真空。同時,雖然條例規定民間放貸人或者企業不能吸收存款,必須是自有資金,但他們有可能通過向金融機構借款進行融資,所以國家對民間借貸機構能否負債,以及負債規模也要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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