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今后裁員,需要向勞動行政部門遞交“實施裁員方案”。日前,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出“關于用人單位依法實施裁減人員報告”的通知,對企業裁員報告作出規定。
裁員方案需上報
通知指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需依法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實施裁減人員方案”。
其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市屬國有企業及其控股的企業、注冊資金1000萬美元(或者相當于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獨資企業、在滬中央直屬企業;其余企業由各區縣勞動行政部門受理;浦東新區行政區域內除在滬中央直屬企業外的其他各類企業裁員報告,均由浦東新區勞動行政部門受理。
要說明工會意見
用人單位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員方案時,需出具“企業制定的書面裁員方案”,內容包括企業裁員人數、裁員人數占總職工人數比例、裁減人員名單(姓名、身份證、勞動合同期限)、經濟補償金準備情況、企業是否采取補救措施等說明。
此外,企業還需出具“企業向工會或職工方說明情況、聽取意見的材料”,材料內容包括企業要求實施裁員的理由、向工會或職工說明情況的日期與方式、征求工會或職工方意見的情況等。
勞動行政部門將對材料齊全的企業裁員報告予以接受,并出具回執。一旦發現裁員方案與法律法規抵觸的,勞動行政部門將告知用人單位予以糾正。
“12345”援助就業
除勞動行政部門從裁員方面著手保障員工就業外,昨天,上海市總工會宣布,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千方百計促就業,齊心協力保穩定——就業援助服務行動”,各級工會Cye.com.cn將以本市就業困難職工,特別是受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嚴重的重點地區、行業和企業的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零就業”家庭人員及“雙困”人員作為重點對象,深入推進“12345”就業援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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