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
執法隊勾結社會“打手”
另一位“釣魚案”的當事人陳瑞勤肯定了這一說法,他是上海市愛慕園林綠化公司的職員。兩年中,他已兩次將上海市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告上法庭。
去年夏天,他駕駛公司面包車經過閔行區一片寬闊地帶,一個20多歲的年輕男子以“熱暈了”為名,要求“順路載上一程”。5分鐘后,這個男子拔出他的車鑰匙。同時,陳瑞勤被幾個身穿便衣的男子“當場抓獲”。“當時我根本沒看出來他們是執法大隊的,我要他們出示證件。”陳瑞勤說,這一要求使他招致了這伙人的毒打,他們自稱是“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的人”。
而令陳瑞勤震驚的是,他在執法大隊的辦公室里遇到了一伙社會閑雜人員。為首的是一名30多歲的男子,個子在1米8左右,帶著七八個“小弟”,這些“小弟”將陳瑞勤再次暴打了一頓。事后,陳瑞勤得知,這個30多歲的男子便是和執法大隊來往密切的“釣頭”,他手下至少有幾十個“釣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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