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編制辦公室2007年確定的中央各部委“三定方案”,原國家發改委中小企業司“剝離”至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中小企業政策的制定、落實與日常管理。北京市工商聯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中小企業發展、經營面臨的資金、政策準入等方面的瓶頸,需要協調銀監會、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協調解決。
“這就存在兩個問題,第一,工業和信息化部實際上是主管工業領域的部委,但是大量中小企業實際上是以第三產業為主的業務范圍,這就造成了業務歸口管理上的不對口;第二是比較核心的問題,即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司是司級單位,而其需要協調的國家發改委、銀監會等,均是部級單位,行政級別上的不對等,往往造成協調工作無法順利開展。”上述北京市工商聯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據參與全國工商聯調研座談會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在調研的過程中,這一中央政府層面的管理機制問題被多次提及。“在某地方調研時,一位當地工商聯企業家代表表示,從中央部委機構設置的層面,沒有專門的部門被要求以中小企業發展狀況的好壞作為考核標準,這使國務院出臺的各項鼓勵中小企業發展的措施,不能有效落到實處,因為不知道誰落實,誰監管,誰負責。”
順應這一思路,在即將召開的工作會議上,將有兩套思路提出。第一,即直接在國務院直屬部委層面增設“中小企業促進局”。該局為國家局級別,與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局等局平級。參與會議籌備的人士指出,這種思路的有利之處在于有明確而具體的牽頭部門,負責落實各項中小企業發展的促進政策;其弱項則是協調、溝通的能力與權威性仍然不足。
第二套思路是,成立國務院層面針對中小企業發展的“協調小組”或直接設立由相關部委參與的“聯席會”制度。與中小企業發展相關的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銀監會、人民銀行等部門共同進入這一聯席會議。
“這套方案優點在于協調能力強,所有有關的部委有了一個共同的協調平臺,但是問題在于,一沒有具體的牽頭部門,即牽頭聯席會議的部門;二沒有明確的行政主體作為考核,從而使落實工作沒有具體的約束和指向。”前述參與調研的工商聯人士稱。
探尋落實機制
“對中小企業的支持鼓勵政策,已經出得很多、很全面了,但關鍵是要看落實效果的問題,不落實,鼓勵政策有也等于沒有。”北京市工商聯副主席、黨組書記吳杰向記者表示。中國民私營經濟協會會長保育鈞(微博)(博客)(微博)、全國工商聯副主席胡德平等也都在不同場合向記者表達了類似的觀點。
實際上,中小企業的主要成分是民營企業。“非公經濟36條已經公布5年了,但是民營企業‘非禁即入’的原則,仍未得到貫徹落實。”全國政協委員厲以寧說。他認為,對民營企業投資領域的行業準入問題不僅牽涉到公平以及市場主體中的公平競爭,而且在使市場主導規律配置資源的地位得以維護的前提下,避免政府陷入投資怪圈。
2005年,中央政府多部委聯合出臺“非公經濟36條”,在這份被外界視作是“民營經濟憲法”的文件中,首次提出了民營經濟在行業準入方面“非禁即入”的原則,即除去法律中明確禁止民營資本進入的投資領域之外,民營資本都可以進入,相關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障礙。
2011年,中央政府再次《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再次重申了2005年非公經濟36條的原則,并進行了細化,但至今該項條例仍未見有明顯而具體的落實。
“這次會議所有相關的部委都會參加,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要求每個部委對照自己的‘三定方案’,提出各自的工作計劃,并通過下發本部委職權范圍內細則的方式,來保證這些鼓勵中小企業發展政策能真正落到實處。”前述參與籌備的全國工商聯人士稱。
但若要有效解決中小企業發展困境,一個專門的國家級管理機構自然更加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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