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在京滬學者、全國博主版主座談會上,市長黃奇帆介紹,在扶持微型企業發展方面,重慶巿政府舍得出錢支持老百姓辦企業,出臺“1+3”政策,條件就兩條:一是創業者拿出10萬元資本金,二是必須至少帶動七八個人就業,只要滿足這樣的條件,重慶就補助5萬元,使微企資本金達15萬元;同時,政府協助讓銀行借貸15萬元,加上資本金,就有了30萬元進行運轉;此外,政府搭建“免稅池”,免稅15萬元。微企發展壯大起來,成長為中小企業后,繼續按照支持中小企業的政策幫助其發展。一年時間,重慶已經創辦了4萬個微型企業,帶動35萬人就業。(華龍網)
從黃市長的介紹中,筆者感到,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全民創業”模式,不僅思路好,理念也新,值得各地效仿和學習。
大家知道,“全民創業”不是個陌生的概念。自本世紀初以來,各地都在探索全民創業的路子,都在謀求全民創業的模式。這一點,從各地出臺的優惠政策中可以得到證實。
如2005年,廣寧縣下發有關“紅頭文件”,鼓勵機關干部離崗創業,支持公務員辭職創業當老板;出臺了《村干部帶頭創業致富工程實施方案》,通過政府引導和政策扶持,讓村干部村民致富。2008年,江蘇鎮江創業優惠政策是:小額貸款額度一般掌握在2萬~5萬元,經營項目較好的、規模較大的可增加到10萬~20萬元;對新招用失業人員達到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以上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根據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但無論是廣寧縣還是鎮江市,還是全國其他地方,在鼓勵、扶持全民創業上都沒有像重慶這樣“政府舍得出錢支持老百姓辦企業”,所以,他們那種創業模式,最終都得不到廣大創業者的響應,如此也就無法形成真正的能帶動全民去創業的“創業”模式了。
而重慶的“全民創業”模式就不一樣,它的理念是讓“創業”與“共富”掛鉤,豐富了“全民創業”的內涵。這個內涵就是黃奇帆市長所說的“扶持微型企業發展”中的第二個條件,即:必須至少帶動七八個人就業。效果是,35萬人如果在家吃低保,一個月500元低保金,一年差不多要發20億元,但這20億補給老百姓辦微企,是一貼“補藥”,今后不需要年年補,而且發展好了還會納稅,增加就業。換句話說,即便有人具備了創辦“微型企業”中的第一個條件,而不具備第二個條件,那么,政府是不會出錢幫其創業的。因為,這樣的創業帶動不了困難群眾的就業,如果幫其創業,就只會出現兩極分化,而不會縮小貧富差距。
試想,連貧富差距都無法縮小的創業,又怎會實現“共富”的理想呢?所以,筆者認為,重慶的“全民創業”模式,不僅切中了全民創業的要害,而且還是達到縮小貧富差距,實現“共富”理想的橋梁和紐帶,值得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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