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小姐說,商家規定,可以按照與成本價相差無幾的“加盟價”從公司總部拿貨,并且全程享受該公司的指導、培訓以及售后服務。唯一有點擔心的是,公司以“路遠不方便”為由婉拒了她實地參觀公司的要求。賺錢心切的楊小姐很快與該公司簽訂了合同,并準備把5萬元加盟費打進公司賬號。簽完合同后不久,公司告訴她,只要繳納了加盟費,公司很快就會發貨,每雙鞋的進貨價是99元。
而楊小姐卻從市場上了解到,這種鞋每雙平均賣90元左右。“我的進貨價比售價還要高,這生意還怎么做?”楊小姐告訴記者,她很慶幸自己尚未繳納加盟費。
一位深諳“連鎖加盟經營”行業內幕的人士向記者透露,很多客戶被忽悠的程度比楊小姐要嚴重得多。“我們的職務是‘招商經理’,其實就是拉客戶,變著法子忽悠對方交加盟費。當投資人提出要考察其他加盟店的經營情況時,招商經理會安排投資人到專門用來供人參觀的‘樣板店’。誠然,正規的連鎖加盟經營項目也有,但現在市場上充斥著很多其實根本無利可圖的加盟項目”。
這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之所以他們公司一直安然無恙,很大的原因在于他們公司本身經過合法注冊,經營的商品本身也經過了合法審批,在法律上幾乎不存在什么漏洞。
上海市一位投資專家認為,這些企業可能自己并沒有把品牌經營好,就通過加盟的手段圈錢,一來可以募集發展資金,二來可以靠投資者炒熱品牌,自己漁翁得利。圈錢,已經成為所有連鎖加盟陷阱中最具殺傷力,也最具隱蔽性的一種方式。
完善加盟法規已提上日程
針對“加盟經營”中的種種貓膩,上海先行民商調解中心主任張劼建議,投資者在加盟之前進入到簽約階段時,要仔細推敲合同的每個條款。“總之,在加盟所涉及的種種事宜中,不少環節不涉及法律問題,進退的余地很大。投資者應考慮謹慎,不要被充滿誘惑的廣告詞沖昏頭腦,在一些可進可退的事項上喪失了主動權,導致事后產生糾紛”。
上海市高級管理咨詢師王震寰認為,其實對于投資者來說,評估企業也是有法可依的:相關法律規定要進行連鎖經營,企業必須要有20家店面才能吸引別人加盟,并且還必須要有自己的直營店,如果不符合這些條件就不可以進行連鎖加盟。
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規范“十二五”期間特許經營行業健康發展,商務部已起草《商務部關于“十二五”期間進一步促進特許經營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商務部將適時對《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進行修訂和完善。
征求意見稿顯示,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十二五”期間將進一步完善《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和《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切實將Cye特許經營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同時,加強《特許經營管理體系指南》、《特許經營術語》等標準的實施和推廣,努力提高特許經營企業體系建設和規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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