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下發緊急通知,未經核準創業培訓機構不得隨意與其他機構聯合舉辦創業培訓班,將培訓任務委托、轉包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弄虛作假騙取創業培訓補助資金的,一律取消創業培訓機構資格。
通知要求,各機構應在開辦創業培訓班前向同級人社部門提出申請,并將教學計劃、培訓大綱和《創業培訓辦班申報表》報人社部門備案,經人社部門批復同意并委派創業培訓講師后方可開班。各創業培訓機構要對學員檔案進行歸檔,每班一本,由統一檔案封皮裝訂,各創業培訓機構在申請創業培訓補貼時需提供以上檔案材料,檔案材料應保存5年以上。
另外,未經同級人社部門核準,創業培訓機構不得隨意與其他機構聯合舉辦創業培訓班。凡未按照規定開展培訓教學和檔案管理,擅自與其他機構開展聯合辦學,將培訓任務委托、轉包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弄虛作假騙取創業培訓補助資金的,一律取消創業培訓機構資格。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想認識全國各地的創業者、創業專家,快來加入“中國創業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