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14日發布了《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規范互聯網行業的市場秩序。
根據征求意見稿,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將被處以10萬至100萬元人民幣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被責令停業整頓。
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惡意詆毀競爭對手;擅自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不兼容;干擾用戶終端上其他產品或服務的正常運行;誤導、欺騙、強迫用戶關閉其他產品或服務等。
在去年末的“3Q大戰”中,360公司指責騰訊公司掃描用戶硬盤,侵犯用戶隱私,由此引發了兩家公司的商業大戰,最終導致騰訊要求用戶在QQ和360安全衛士兩個軟件間“二選一”。此后,金山公司又指責360公司泄露用戶隱私。根據管理辦法,對其他互聯網企業產品或服務的安全、隱私保護、質量存在異議的,應交由第三方機構檢測,不能擅自發布測評結果。違反此款,將受到10萬100萬罰款。
中國互聯網協會同日也發布了《互聯網終端軟件服務行業規范》,向社會征求意見。規范起草人包括騰訊、360、金山以及其他數十家互聯網公司。該規范對用戶隱私保護進行了規范,禁止軟件間的強制捆綁,禁止軟件互相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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