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豬經紀人成“銷售員”
上述業內人士介紹說,“醫藥級原料”管理非常嚴格,銷售都有詳細記錄,購買者也得有相應資質,因為制藥環節有嚴格的準入門檻和監管。但化工級原料沒有這樣的準入門檻,因為其用途不光是制藥,所以也沒有那么嚴的管制措施。所以“瘦肉精”可能就是在這個環節流入市場的。
新華社文章則指出,“瘦肉精”販子一般不會明目張膽地叫賣,而是稱為“肥豬寶”!笆萑饩钡慕灰讟O為隱蔽,商販往往將其制成無標簽的小包裝私下交易,由負責調豬的經紀人賣給養殖戶。
在2008年查獲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分子從印度買來“瘦肉精”“變種”沙丁胺醇,再以深圳為中轉,通過下線秘密銷往全國各地。
河南一名生豬經紀人透露,“瘦肉精”的“黑市”價格為每公斤5000元至萬元不等,經紀人摻和飼料粉后以每包300元左右的價格賣給農戶,收購時優先收購此類豬。此次赴河南調查的農業部門專家向記者表示,目前市場上出現的“瘦肉精”,估計大多來自地下制售黑窩點。然而遺憾的是,自2002年以來,鮮有被查出或搗毀的窩點。
昨天,在一些化工產品銷售網站上,記者看到有商家仍在銷售鹽酸萊克多巴胺。但當記者打電話過去詢問價格時,對方表示:“現在沒貨,不是我們生產的!
“瘦肉精”只是個別現象?
國家首席獸醫官于康震昨天就相關熱點問題進行了回應。
“從實際情況看,河南這次發生的‘瘦肉精’案件是個別縣市的少數人明知禁用仍違法生產、銷售和使用引起的!庇诳嫡鸨硎荆爱斍拔覈i產品總體上是安全的,違法使用‘瘦肉精’只是個別現象!
于康震說,河南“瘦肉精”案件雖然只是個案,但影響惡劣,教訓深刻,暴露出監管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
據農業部28日消息,針對河南“瘦肉精”案件暴露出的問題,農業部將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工信部、公安部、商務部、衛生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于近期啟動為期一年的“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
農業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整治行動將全程強化“瘦肉精”源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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