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企業因“山寨”產品侵蝕,每年損失上百億元
電動車“傍名牌”樣本調查
作者:顧紅芳本報記者劉凌林/文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傍名牌行為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但目前我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傍名牌行為的處罰力度非常有限。業內人士分析指出,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對“傍名牌”行為的懲處力度不夠,使得商標侵權人的違法成本與其所得利益不成比例,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商標侵權人為獲取高額利潤“前赴后繼”。 王利博制圖
上百個模仿“新日”的電動車“品牌”在各地相繼被發現,令江蘇新日電動車公司(以下簡稱“新日電動車”)品牌部經理陳開亞“很不爽”。“我們公司每年的品牌、市場推廣費用都上億元,而假冒者根本不用花什么投入,通過傍我們的牌子可以輕易獲得市場‘認可’。”陳開亞5月6日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陳開亞介紹,由于消費者維權意識淡薄、誠信缺失以及地方保護等原因,打假難度大,很多山寨品牌至今仍然“逍遙法外”。雖然新日電動車專門聘請了兩家律師事務所來處理各種侵權案件,但仍然“應接不暇”,新日電動車每年用在市場監控和維權打假的費用都在100萬元以上。“再不打假,就會出現‘假新日’滿街跑,‘真新日’已經沒有了的結果。”陳開亞告訴記者,“更讓我們擔心的是,消費者買了傍名牌產品后一旦出問題,很容易認為是真品牌的問題,造成對真品牌信譽度的傷害。”
本報記者通過在江蘇省無錫市采訪發現,在電動車這個新興行業,“傍名牌”現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勢。
山寨電動車:自抬身價兩三成
“小品牌賣不出好價錢。”一位吳姓店老板告訴記者,而這些跟知名品牌“沾光”的電動車,比其他牌子的電動車銷量要好不少。記者還注意到,傍了“名牌”的電動車普遍叫價也要比普通電動車高出20%—30%。
5月初的無錫,大小街道的非機動車道上,各種型號、品牌的電動車自由穿梭。在無錫,電動車不僅成百姓喜歡的出行工具,也成為當地支柱產業之一。
在無錫市內總共有大大小小電動車整車生產企業300余家,其中80%企業都集中在錫山區,產業集群初具規模。本報記者從無錫市錫山區了解到,目前該區擁有500多家電動車企業,其中整車企業250多家,配套企業300多家,年產量達到500多萬輛,占到全國電動車產量的1/4。
電動車是個新興產業,從上個世紀90年代末年產量不足5萬輛,到2010年發展到年產量近3000萬輛。主要生產地集中在天津、無錫、浙江等三地。
這些電動車企業規模不一,有的是年產值幾十個億的集團公司,有的只是作坊式的小工廠。無錫市錫山區工商局有關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查橋鎮一條叫吼山的道路拓寬,就讓很多電動車廠不得不停產或改行。
有些企業小到只有自己的生產許可證等證照,沒有固定的生產廠房,被稱為“口袋”企業,錫山區工商局監督科孫科長告訴本報記者,在錫山區有不少這樣的“口袋”電動車企業。
本報記者調查發現,當地電動車企業發展兩極分化明顯,龍頭骨干企業持續發展,中型企業維持現狀、略有增長,小規模企業困難重重、難以為繼。一些小電動車企業由于業務、質量、市場、信譽等各方面因素,很多企業處于停產、半停產狀態。
激烈的市場競爭,讓一些小企業鋌而走險,偷偷生產,希望通過傍名牌、“抱大腿”方式獲得市場份額。“傍名牌”成為很多小企業快速打開市場而采用的一個常用手段。
實際上,大多“山寨電動車”都是拼裝的,到了經銷商那里才貼上那些仿冒的標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電動車經銷商告訴本報記者,由于電動車行業門檻低,市場競爭激烈,利潤空間已經很小,而且電動車的配件價格非常透明,每輛電動車的成本基本相當,要想賣得好,就靠牌子硬不硬了。“不出錫山區就可采購到組裝一輛整車所需的所有零部件。”孫科長說。
在無錫永樂路上,在不到300米長的街道兩邊就有5家電動車專賣店。本報記者走進幾家店面發現,有的品牌名稱與一些知名的汽車品牌聯系在一起。“小品牌賣不出好價錢。”一位吳姓店老板告訴記者,而這些跟知名品牌“沾光”的電動車,比其他牌子的電動車銷量要好不少。記者還注意到,傍了“名牌”的電動車普遍叫價也要比普通電動車高出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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