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媒體報道,甲骨文日前在起訴谷歌侵權的訴訟書中表示,搭載Android操作系統設備的激活量每天已經達到70萬,按照每天產生1000萬美元營收計算,Android為谷歌每年帶來36.5億美元的營收。甲骨文在2010年8月將谷歌告上法庭,指控后者開發的Android操作系統侵犯多項Java專利和版權。在收購Sun之后,甲骨文獲得了Java專利和版權。
甲骨文表示,所有搭載谷歌Android操作系統的設備實際上都侵犯了甲骨文版權保護的Java API編程接口技術,而從第三方機構獲得的信息顯示,谷歌Android設備的日激活量已經達到70萬,谷歌僅從被激活的谷歌Android設備上就可以每天獲得超過1000萬美元的廣告收入,全年的廣告收入更是達到了驚人的36.5億美元。
Android平臺主管安迪·魯賓(Andy Rubin)在去年12月曾表示,Android設備每天的激活量已經達到70萬部。專利網站FOSS Patents的專利問題專家弗洛里安·穆勒(Florian Mueller)認為,甲骨文預計每位Android設備用戶每年為谷歌創造14美元的廣告營收,并以此為根據得出的谷歌營收數據。
甲骨文去年提出谷歌的侵權行為給該公司造成了61億美元的經濟損失,不過甲骨文計算經濟損失的方法已經遭到了加利福尼亞州北部地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威廉姆·阿爾薩普(William Alsup)的拒絕。阿爾薩普在本月曾表示,甲骨文起訴谷歌Android移動操作侵權案開庭時間尚未敲定,原因是甲骨文首先需要解決索賠金額計算方法問題,才能確定開庭時間。
不過無論如何,年36.5億美元的營收距甲骨文提出的61億美元的經濟損失仍相差甚遠。不過甲骨文方面也表示,36.5億美元這一數字仍未反映出Android為谷歌帶去的真實價值。甲骨文稱,“這個營收數字并未包含Android在其它方面為谷歌所創造的價值,這些包括了應用市場Android Market的營收,Android相關服務的收入,確保谷歌沒有被擠出移動市場的價值收入,與手機制造商建立利益關系的價值收入,以及Android設備用戶為谷歌社交網絡Google+創造的無法預估的價值收入等。”
想認識全國各地的創業者、創業專家,快來加入“中國創業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