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婦產科醫生陳碧蓮女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內地孕婦赴港生子給香港醫療環境造成了許多不良影響。“由于大量內地孕婦來香港生子,導致一些醫院臨時抽調一些非專業婦產科醫生為孕婦接產,醫療事故增多;一些內地孕婦在生下具有先天疾病的嬰兒后,有些直接扔在香港,政府不得不為這些嬰兒承擔巨額的醫療費用。”
“現在醫院的產床全部飽和了,在香港部分醫院,來自內地的產婦比香港多很多,她們不遵守醫院的相關規定,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響。”她同時表示。
此外,根據《環球時報》報道引用的一項分析數據,一名在港出生的嬰兒從入讀幼兒園至大學畢業,保守估計政府需為每名學童付出115萬港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在香港旺角一帶的住宅樓,有一些住房已經變身成為 “孕婦公寓”。在旺角弼街,一名內地孕婦告訴記者,目前她已經在香港住宿超過一個月,在由中介公司安排的一間不超過50平方米的套間中,三名孕婦各住一間臥房。不過,她和另外兩名同住的孕婦很少出門了,“我們三個大肚子,目標實在太大了”。
管控將進一步加強
據香港醫院管理局統計,2011年全年內地孕婦“沖急癥室”的個案總數為1657宗,當中僅有437宗屬于已預約個案;2012年1月記錄共179宗有關個案,只有22宗屬于已預約個案。
2月10日,一名幫助內地孕婦沖關赴港生產的非法中介人員在香港被首次起訴,香港沙田法院判決該女子被判處監禁10個月。香港入境處同時表示,目前仍有60個疑似中介人士繼續被鎖定,不排除未來檢控。
“沖關”,是指一些未在醫院預約的內地孕婦,聲稱臨盆要求強行過關,或者由中介公司通過汽車通道偷運過關;有部分孕婦甚至在臨產前才強行沖關,以免除預約、產檢等數萬元的費用。
法官稱,該中介人士帶領孕婦沖關,對孕婦及嬰兒的生命構成嚴重威脅,并對香港醫院的醫療資源分配造成不良影響。
有分析指出,此事意味著香港對內地孕婦赴港生子的管控正在進一步加強。事實上,“雙非”嬰兒,最早可追溯到2001年。2001年,香港終審法院裁定,1997年在香港出生、但父母皆為內地人的莊豐源享有居港權,從法律層面使“雙非”嬰兒的身份得到認同。
2003年“港澳自由行”開通,內地孕婦持港澳通行證就可以進入香港,為內地夫婦赴港生子打開了一扇大門,赴港生子熱潮興起,“雙非”嬰兒開始迅速增長。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2001年只有620名“雙非”嬰兒出生,占同年全港新生嬰兒數48219的1.2%;2010年,香港88323名新生嬰兒中,“雙非”嬰兒有32653名,約占該年香港新生嬰兒總數的37%。十年間,“雙非”嬰兒的每年出生數量飆升50倍,累計的總數超過17萬。
廣東省計生辦負責人也對媒體表示,由于違反內地的獨生子女政策,未來政府將對被發現在香港生第二胎的人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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