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農業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20日早間公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
該意見要求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須具備自建自控奶源,對原料乳粉和乳清粉等實施批批檢驗,確保原料乳(粉)質量合格。嚴格執行原輔料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全項目批批檢驗、銷售記錄和問題產品召回等制度,建立完善電子信息記錄系統。
意見規定任何企業不得以委托、貼牌、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
此外,該意見要求嚴格實行境外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注冊管理,嚴禁未注冊企業向境內出口嬰幼兒配方乳粉。嚴格審核報檢資料,對進口報檢時產品距保質期不足3個月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不予受理。
同時嚴禁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到境內分裝,這一禁令或為100%進口大包裝奶粉在國內分裝作為生產模式的雅士利國際不得不出售的真正原因。
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中文標簽須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在境內加貼,對無中文標簽標識的產品,一律作退貨或銷毀處理。
此外,意見還從參照藥品管理辦法嚴格管理、落實企業首負責任、強化監督監管、加大打擊懲處力度等六個方面對此次奶粉業整頓工作進行了細化。
網易財經此前曾報道九部委聯合發布相關指導文件后,針對奶粉行業,工信部還將在7月6日發布一項更細化的指導意見,內容將包括推動國內奶粉業兼并重組、并在貸款、稅收方面對整合者進行補貼。
附:以下是文件全文
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
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農業部
商務部 衛生計生委 海關總署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嬰幼兒配方乳粉是廣大嬰幼兒的主要食品,其質量安全直接關系下一代的健康成長,關系億萬家庭的幸福和國家民族的未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近年來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積極開展整治工作,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總體水平不斷提升,但影響產品質量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影響消費者對國產乳粉的信心。為切實保障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0〕42號)精神,把保障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嚴格落實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全面實現生產經營者對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承擔首負責任;堅持治標與治本并舉、整治與建制相結合,嚴打違法違規行為,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實現嬰幼兒配方乳粉從源頭到消費全過程監管;堅持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構建嬰幼兒配方乳粉社會共管共治格局。通過強化監管、綜合施策,全面提高我國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水平,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提振消費信心,促進乳品產業振興和健康持續發展。
二、工作重點
(一)參照藥品管理辦法嚴格管理。嚴格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許可條件,參照藥品管理的措施,進一步提高企業生產設備設施、原輔料把關、生產過程控制、檢驗檢測能力、人員素質條件、環境條件控制和自主研發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全面實施《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GB23790-2010),并加強對執行情況的檢查審核。建立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原輔料使用和包裝標簽備案制度。推行嬰幼兒配方乳粉電子信息化管理,加快實現產品全程可查詢、可追溯。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再審核再清理工作,對奶源質量無保障和生產技術、設備設施、檢驗檢測條件落后的企業實行停產整頓,經整頓仍不能達標的,堅決予以淘汰。國家有關監管部門應及時公布并實時更新取得許可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進口商及產品名錄,方便消費者識別真偽。嚴格嬰幼兒配方乳粉新建和擴建項目的核準。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單位許可管理,嚴格審核經營條件,在食品流通許可項目和注冊登記項目中實行分類單項審核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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