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仍需詳細司法解釋
作者: 王曉然 謝秋爭 任鵬宇/文 王曉瑩/圖 發布
歷經八審出臺的《物權法》將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也進入了專家的預期。
實際上,隨著新法出臺,人們已經迫切地將關注點放在了具體的實施層面上。
后續立法 將在實操中完善

“因為《物權法》10月就要施行,而現在《物權法》一些規定比較簡略,會給法官的法律適用造成困難,最高法院會很快出臺相關的司法解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物權法草案專家建議稿起草人之一王軼昨日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院長費安玲教授在談到新法后續立法問題時也指出,《物權法》是民法典的組成部分,是原則性解釋,需要有單行條例、配套法規來解釋。
北京市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關軍律師認為,本次《物權法》的條文約定相對比較原則,但部分條款約定比較細致,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她相信,《物權法》頒布實施后,相關內容會慢慢的細化。“由于社會生活事件千變萬化,一部成文法不可能窮盡任何事由,但可以確定基本原則。更細的環節一般在實踐中會通過逐步出臺相關的實施細則和司法解釋來完善。但是到底是通過《物權法》法律的細化還是通過司法解釋和配套的法律法規來細化,立法部門應會充分考慮。”她說。
關軍指出,一般情況下,一部法律頒布后,最高法院都會出一些司法解釋。因為法律的穩定性和權威性,諸如《物權法》這樣的大法,一般所做出應是基本的、主要的原則,不易過細。在法律運作中發生了、遇見了新的情況,自然會通過配套的系列法律法規來完善細化。
北京市安倫律師事務所主任安曉地告訴記者,《物權法》是高高在上的原則法,目前不會對民事訴訟產生影響,只有出臺了相應的司法解釋才有意義。此外,北京市遠東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喬冬生也認為,目前《物權法》還不能對具體的訴訟產生大的影響。喬冬生說,中國是大陸法系,還需出臺相應的配套法系,與《物權法》組成一個法典。而《物權法》是此法典中最核心的法律。
專家觀點
私權保護意識有待喚醒
關軍表示,《物權法》頒布以后,能更好地解決權利人私有財產保護方面的糾紛,喚醒權利人對私有權利的保護意識。物權不同于債權,是對世權——也就是對自有財產排他獨占的保護。以前發生物權方面的糾紛,一直都會按照民法通則中所規定的大的原則處理,但是沒有具體的條款。雖然2004年憲法修訂時增加了私產入憲條款,但仍沒有對私有財產保護的細化法律。《物權法》的出臺將彌補這一缺憾,隨著《物權法》的頒布施行,老百姓的維權意識將被喚醒,“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觀念將得到徹底的更新,轉化為“風可以進、雨可以進,國王不可以進”的私有財產權屬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