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是一項長期任務。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指導意見確定的基本方向和框架體系,抓緊制訂相關配套文件,進一步深化、細化和實化政策措施,并做好各項制度、政策之間的配套和銜接,協調推進各項改革。近幾年要重點抓好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和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等工作。
(二十三)組織開展試點工作。
醫藥衛生改革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對一些難點問題要先行試點,取得經驗后逐步推廣。近期要力爭在探索公立醫院管辦分開、改革以藥補醫、規范運行機制和衛生投入機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各地試點工作,在全國選擇部分地方或單位開展試點。中央負責制定試點原則和政策框架,地方負責制定具體試點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鼓勵地方繼續探索創新,結合當地實際開展多種形式的試點。
(二十四)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直接關系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需要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理解、支持和參與。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的宣傳,總結推廣好的試點經驗,使這項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的重大改革深入人心,為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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