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一遇”災害頻現 災害預警四問 人民網記者 賀林平 陳仁澤
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頻現,我們能預知多少?
災害預警四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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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無情襲來,預警及時準確,成為避免和減小損失的關鍵。“百年一遇”到底是什么意思?有多少災害目前能夠及時預警……就讀者和網友關心的災害預警問題,我們采訪了相關部門和專家。
一問:“百年一遇”災害為何頻現?
50年一遇的洪水,并非50年內一定只出現一次,但在500年內通常只會出現10次左右,平均每50年一次
7月24日,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災,使陜西310省道紫陽段全線塌方;今年入汛以來,格爾木河出現超2000年一遇的洪水……
有網友質疑,“我才活了20多年,怎么就遇到了這么多超百年一遇的事情?”
“‘百年一遇’的降水,并非100年才碰到一次,也不代表百年內唯一的最大降水。”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賀國慶解釋,所謂多少年一遇,只是統計學上的概率,只有在大量的過程中或相對于長時間才是正確的。
比如,2008年6月13日,深圳出現超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最大累計雨量達526毫米。深圳對降雨量的記錄只有50多年歷史,怎么會有超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
賀國慶說,我們對天氣現象特別是與大氣流體有關的天氣現象,往往用數理統計方法估算其出現幾率,這種幾率稱為“經驗頻率”。通俗起見,往往用“重現期”來替代“頻率”。所謂“重現期”并不是說正好多少年中就出現一次,它帶有統計平均的意義。
與降水類似,“洪水50年一遇”,是水文學用重現期來反映洪水量級的一種表述方式。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解釋,“洪水50年一遇”指洪水的流量、水位或洪量等在較長歷史時期內平均每50年重復出現一次。
洪水重現期越長,表示該洪水出現的概率越小,量級越大。50年一遇的洪水,并非50年內一定只出現一次,但在500年內通常只會出現10次左右,平均每50年一次。
專家指出,客觀來說,現在“百年一遇”甚至“超百年一遇”的大雨或洪水確實比以往多,這與一些客觀因素相關:
一是近20年來,地球平均溫度逐年升高,大氣的環流、水流循環等受到影響,造成雨水在局部、短時期的變化增大了;
二是城市化的影響很大,碳排放增加、熱島效應明顯,局部溫度急劇變化,易造成冰雹、暴雨等極端天氣。局部極端降水的頻率確實增加了。
“百年一遇”甚至“超百年一遇”的大雨和洪水比以往增加了,那我們的設防標準是否也應當相應提高?
據專家介紹,現在廣東重點地區縣城的防洪標準是50年一遇,地級市以上是100年一遇。這種標準,基本能應付當前防洪需要。但在落后地區、山區,由于財力有限,許多城市防洪標準偏低,有的甚至不設防。
二問:有多少災害能夠預警?
龍卷風、冰雹、強降水等突發性天氣的預報,準確性一般只有30%—40%,且可預報性時效很短
我國洪水預報的整體技術水平,現已躋身世界比較先進的行列。目前,我國可較準確地發布全國七大江河干支流主要控制站、防洪重點地區、重點水庫和蓄滯洪區共1000多處水文站的洪水預報信息。
廣東省氣象局首席預報員林良勛介紹,廣東的天氣預報水平不遜于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家。目前,廣東已初步建立了地基、空基、海基多位一體的綜合氣象觀測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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