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預報技術這么發達,為什么災害還經常造成重大損失?目前我國災害預警的準確性有多高?
林良勛說,這應當看災害的具體類型。就準確率而言,我們的晴雨預報達到了80%;溫度的預報在正負1.5℃以內;冷空氣的預報更準確,達到85%;暴雨差一點,為60%。但是,對龍卷風、雷雨大風、冰雹、強降水這些突發性天氣的預報,準確性一般只有30%—40%,且可預報性時效很短。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江河湖庫的水情信息,由水文部門設立的水文測站監測并實時上報到各級政府防汛等相關部門。全國現有近4萬個水文測站,其中為防汛抗旱服務的測站有1萬多個。
單就為防汛抗洪服務而言,目前一般的水文測站能夠實測100年一遇洪水的水位,大江大河重要控制站能夠實測50—100年一遇洪水的流量。
專家也指出,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總體測站密度尚有較大差距,特別是難以滿足局地山洪、泥石流災害和小流域洪水監測預警的需要。
目前,全國大部分水文站和雨量站采用自動化儀器采集水情,大江大河上的水文站自動化程度較高,但大部分中小河流仍需要人工現場監測。
三問:怎么盡快把災害預警告訴公眾?
800多萬條“燦都”預警短信,共耗時30多分鐘才發送完畢;解決“最后一公里”,有時候還需要一些傳統方式,如大喇叭、鑼鼓號等
“燦都”來襲,廣東移動公司發送了800多萬條預警短信,下發速度是每秒4000條。受眾廣泛,覆蓋范圍廣的手機短信已成為一種經常使用的預警傳遞方式。
但是,短信預警也有“軟肋”。天氣預警短信數量巨大,而網絡容量卻有限,存在著通信傳輸瓶頸。廣東移動發送800多萬條“燦都”預警短信,共耗時30多分鐘,最晚接到的用戶比最早的要晚半個小時左右。
除了手機短信,發現災害隱患后,通常還采取哪些手段發出預警?誰能收到預警?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發生洪災前,防汛指揮機構,氣象、水文、海洋部門或基層有關預警人員會根據災害程度和各類應急預案規定,發布不同等級的預警。預警信息發布的對象除了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外,主要是普通社會公眾。
林良勛說,一般而言,有把握的預報會很早發布,但是不能提前太多,因為預報得越早,誤差越大。
例如,對于臺風“康森”,早在6月底,氣象監測人員就在日常監控中發現了一些異常,通過應用數值方法和統計方法對當時整個大氣環流變化進行分析,做出了初步判斷。隨著臺風登陸日期臨近,接受的資料越來越準確,在登陸前10多個小時,才判斷出臺風不會在廣東登陸,而是到了海南。
一般來說,災害預警在城市大多通過電視、網絡、短信等手段發布,而在農村,除了上述手段,還要加上一些傳統的傳播方式,比如大喇叭、電話、鑼鼓號等,以解決預警信息在農村傳播的“最后一公里”問題。
四問:災害預警失誤要負什么責任?
突發事件防范和應對工作,已經被納入行政機關負責人年度績效考核范圍;媒體未按要求播發也應負相應責任
如果災害預警不及時、不準確,或者漏報重大災害并造成嚴重后果,或者風聲鶴唳,到頭來卻虛驚一場,讓老百姓“白忙活”,有沒有相關的問責機制?
《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寫得很清楚:隱瞞、謊報或者由于玩忽職守導致重大漏報、錯報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未及時采取氣象災害應急措施的等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媒體來說,如未按照要求播發、刊登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或者傳播虛假的、通過非法渠道獲取的災害性天氣信息和氣象災害災情的,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在廣東,突發事件防范和應對工作,已經被納入行政機關負責人年度績效考核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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