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壟斷,《紅樓夢》提到了三大家族,分別是采辦薛家、外貿王家、桂花夏家。三家是當時的巨無霸企業(yè),他們的壟斷地位無人可及。
薛家“現領著內帑錢糧,采辦雜料”(第四回),那是最大的國家買辦。據第十六回鳳姐所稱,“那時我爺爺單管各國進貢朝賀的事,凡有的外國人來,都是我們家養(yǎng)活。粵、閩、滇、浙所有的洋船貨物都是我們家的。”可見王家是外貿之王。香菱在第七十九回說夏家“單有幾十頃地獨種桂花,凡這長安城里城外桂花局俱是他家的,連宮里一應陳設盆景亦是他家貢奉”,那是花卉產業(yè)的霸主。
這三家的第一個共同性是領有皇家經營執(zhí)照,特許經營,是國家級的大企業(yè)。第二共同性是他們都是民企,而非國企。當時是不允許與民爭利,即不允許國家經商的。兩個共同性結合到一點,就是說這三家的共同身份是紅頂商人。
作為紅頂商人,薛、王、夏三家沒有生意場上的競爭對手,因為他們的壟斷法則是官商合謀,進而互相結親聯合,一榮俱榮,一損俱損,要想整倒一家,意味著向其他數家開戰(zhàn),難度可想而知。再則,由于沒有競爭,當時的國家也不考慮競爭,他們還遭遇不到IBM分家的國家訴訟。這種壟斷法則只會造就更大的托拉斯主義,當然也造就了他們的顯赫家族財富。
但他們也不是完全沒有競爭對手。除朝代更迭之外,他們的競爭對手主要來自兩端,一是作為家族企業(yè),子孫的自我敗落,二是在前者基礎上其他官商的借機侵吞,就像目前司空見慣的大魚吃小魚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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