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名稱
“上海市大學生創業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名稱中包含三層含義:一范圍是面向全市,二對象是大學生創業企業,三方式是信用擔保。
二、基金性質
擔保基金是非法人性質的合作平臺,是公益性的多方合作的項目。
三、基金來源
1、發起人出資,由大學生基金會、楊浦區擔保中心共同發起,并首期各出資200萬元;
2、出資人出資,向其他區或市級科技園區招募出資人;
3、捐贈人資助,吸引合作銀行、優秀企業和企業家的捐贈。首期我們已收到招商銀行上海分行的50萬元捐贈。
四、基金定位
擔保基金的主要職能是為經營正常,信用良好,技術先進的大學生創業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基金不以盈利為目的。
五、申請擔保的主要條件
1、已獲得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資助的大學生科技創業企業;
2、自愿成為擔保基金會員;
3、借款人同意支付借款額10%的保證金和2%的履約押金;
4、具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并經即期年檢通過的《貸款卡》;
5、企業股權及各項資產權屬清晰;
6、借款用途合法合規,符合銀行信貸投向要求;
7、愿意接受和配合本中心對其履約情況進行調查、檢查和監督;
8、借款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同意簽訂個人無限責任;
9、企業銷售收入和凈利潤能夠保證貸款資金的正常周轉和承擔貸款利息。
10、其他法律法規、擔保基金章程及相關制度規定的條件。
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企業一般不要求提供不動產抵押或第三方保證。
六、擔保范圍
單筆擔保貸款范圍是50萬元以內,期限為一年以內的流動資金貸款。
七、運作方法
1、擔保基金理事會是擔保基金的決策機構,負責對擔保基金的運作進行監督管理。
2、楊浦區擔保中心受擔保基金理事會的委托負責擔保基金的業務運作和日常管理。
3、會員資格審核、會員活動、會員信用管理等由大學生基金會負責。
4、貸款的發放及協助貸后管理由合作的招商銀行和農商銀行負責。
八、風險分擔
為保證擔保基金的良性循環和持續發展,擔保基金資金庫中的資金將不能縮小,出現損帳將通過市小企辦的補貼、發起人、出資人、合作銀行的補償給予及時補足。必要時再提請各出資人進行增資。
九、履約押金
為減輕大學生創業企業的融資成本,借款企業不需支付擔保費,只需繳納貸款額2%的履約押金,貸款如期歸還后全額退還。如不能按合同約定按時、按額歸還,則扣取押金。
十、貸款利息
為減輕大學生創業企業的融資成本,經與合作銀行協商,對大學生創業企業的貸款利率不作上浮,原則上執行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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