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門
兩所民辦學校嚴重違規招生
泉州市教育局局長鄭文偉接受采訪時說:“泉州實驗中學和泉州外國語學校之所以有那么多學生沒有學籍,完全是嚴重違規招生行為造成的。它們的違規行為還擾亂了當地正常開展的‘小升初’義務教育。”
鄭文偉告訴記者,兩所民辦學校自2001年以來一直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初一新生,這種行為違反了《義務教育法》“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的規定。
然而在2006年前,泉州市教育局對這兩所民辦學校的招生考試行為沒有采取處罰措施。
被罰學校
招生方式有法可依 處罰是越權行為
2008年,泉州實驗中學和泉州外國語學校暫停提前舉行考試的方式選拔初一新生的做法。這兩所民辦學校的管理者認為,他們的招生方式有法可依,泉州市教育局作出的處罰是行政越權行為。
兩所民辦學校的管理者還認為,目前各地民辦學校種類繁多,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是否有承擔義務教育的義務,在這一問題上,無論《義務教育法》,還是《民辦教育促進法》均未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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