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起至2008年底,海南省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者,可全額免交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等18項費用。
記者從海南省財政廳了解到,該廳近期發布了《海南省財政廳及省發改廳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實行收費優惠政策通知》。畢業后兩年內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可以享受收費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從2006年起至2008年12月31日,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除按國家規定免除有關收費項目外,同時還可以免交有關省政府、省財政和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的各項費用。
這18項全額免交收費項目包括:工商部門的個體工商注冊登記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鑒證費、經濟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費;稅務部門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及變更登記費用;衛生部門的行政執法衛生監測費、衛生質量檢驗費、預防性體檢費、衛生許可證工本費;民政部門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含證書費);勞動保障部門的勞動合同鑒證費、職業資格證書工本費、外出人員就業登記卡工本費、培訓結業證工本費;林業部門的綠化費、農業部門的畜禽及畜禽產品防疫檢疫費和建設部門的城市占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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