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半年以上未能就業又要求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將可享受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優惠政策。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和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聯合出臺這一政策。
根據這項政策,符合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享受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政策。這部分人員如可自行提供擔保,到各金融機構(包括各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申請其他形式小額貸款用于合法經營項目創業的,經當地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認定,均可由財政部門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和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貸款額度標準,給予全額貼息。貼息資金由省級財政負擔50%,設區市財政負擔40%,縣級財政負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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