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南京市日前出臺政策,高校畢業生和在校大學生創業,可獲得減免稅收等多方面的優惠。
根據該市日前出臺的《關于進一步鼓勵初始型自主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通知》,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且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日期是在其畢業后兩年以內的,自工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可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在校大學生休學創辦科技型企業或科技咨詢類中介服務機構,可按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兩年;其從事技術咨詢、技術轉讓和與之相關的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在技術交易合同經科技主管部門認定后,報主管地方稅務局備案,可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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