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市高校畢業生創業資助對象及條件分別是什么? 答:創業資金的資助對象為已在杭州市區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從事生產經營項目為當年度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中非禁止、非限制發展類項目。具體為以下三類: (1)本市[含所轄區、縣(市)]生源高校畢業生,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①畢業后兩年內(以工商部門名稱預登記為準,但不包括名稱預登記六個月延期,下同) 以本人名義在市區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工商經營;
②在校期間無不良信用記錄和違法行為。 (2)外地生源在杭高校畢業生,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①畢業后兩年內以本人名義在市區創辦企業;
②所創辦企業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或研發項目,或從事文化創意類項目;
③在校期間無不良信用記錄和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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