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在08年年底頒布了《關于鼓勵和扶持大學生在杭資助自主創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后,有不少大學生創業者打進18創富熱線咨詢具體的政策解讀。其中涉及最多的是有關于各種稅費的優惠政策,怎樣才能把意見中的政策用足,更好地幫助畢業大學生和在讀大學生創業呢?浙江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以下簡稱浙大科技園)投融資管理部兼技術轉移部邵明國部長,幫你解讀有關稅費的各項政策。
浙大科技園創建于2001年,目前已有數十位浙大學生在讀期間或畢業后到浙大科技園內自主創業,創辦企業40多家,大部分企業發展勢頭良好。
2005年后畢業的大學生
都可享受政策
意見規定,普通高校在校生及畢業后5年內的大學生(畢業時間為2005年及以后)在杭州市區范圍內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工商經營,且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就可以享受意見中的優惠政策:從事當年度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中非禁止、非限制類發展項目;大學生在杭創辦企業,必須由大學生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學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出資總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的30%。
也就是說,只要是符合以上條件的大學生來杭、在杭創業,不管是本地生源大學生還是外地大學生,都一視同仁,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更令在校大學生興奮的是,意見把現有的創業資助政策適用范圍由畢業大學生擴大到大學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杭落地轉化的創業項目,使在校大學生也可以享受資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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