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昆明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就《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和城鄉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工作兩個意見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進行公示并征集意見。如果市民有修改意見,可以在近幾天內通過信件、電子郵件、傳真或者電話方式反饋給昆明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創業者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
《通知》明確,對于創業者可以免收稅務登記證工本費、行政執法衛生監測費、衛生質量檢驗費、預防性體檢費、衛生許可證工本費、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職業資格證書工本費、城市道路占用費中的經營性占道及經營性臨街雨棚收費,以及中央和省批準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其他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大學畢業生干個體兩年內免個稅
從2009年1月起,大學畢業生、農民工在昆明創業并從事個體經營,且月營業額在5000元(不含5000元)以內的,兩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可憑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云南省農民工服務手冊》(以下簡稱《農民工服務手冊》)及相關資料到單位注冊地的地方稅務機關申請辦理。
微利項目小額貸款全額貼息
未就業的各類院校畢業生、失地人員、殘疾人等昆明市登記失業人員,以及軍隊退役(含自主擇業)人員、留學回國人員和自主創業(從事二、三產業)的農村勞動力,申請辦理個體經營、創辦企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均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創業人員,工商注冊登記與戶籍不在同一地的,由其自由選擇一地向鄉鎮(街道)、社區社會保障事務所(服務站)提出申請。財政部門對符合條件的小借款人用于從事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給予貼息資金補助,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
首次創業最多可獲3000元補貼
在昆明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首次創業人員,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招用具有我省戶籍勞動者3~5人(含5人)就業、與招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可獲得1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招用具有我省戶籍勞動者6人以上的,給予首次創業者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如果創業者為大學畢業生的話,將再增加一次性創業補貼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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