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嚴峻的就業形勢,河北省日前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積極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
河北省提出,要實施好一批面向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河北省將認真組織好“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大學生健康行動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探索實施“高校畢業生社區服務計劃”,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在項目結束后留在當地就業,今后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研究制定各類基層就業項目之間統籌銜接和協調配套的政策規定,推動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河北省提出,要加大基層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項目和骨干企業接收高校畢業生工作力度。認真落實教師資格條例,堅決清退中小學不合格教師和混崗占編人員,中小學凡出現編制空缺時,按有關規定及時通過公開招考、選聘等方式聘用具有教師資格的畢業生。抓緊研究制定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標準,核定人員編制,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充實鄉鎮、社區醫療衛生隊伍。圍繞河北省重點建設工程項目開展“一對一”引才服務,根據需求舉辦形式多樣的專場人才招聘會,保證所需人員優先從畢業生中聘用。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創造條件,更多地吸收有技術專長的高校畢業生就業。2009年,企業在新增崗位中招用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從當地就業專項資金中按每人不超過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新增就業補助。
河北省要求各地在實施支持困難企業穩定員工隊伍的工作中,要引導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更多地保留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干,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按規定在2009年內給予6個月以內的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困難企業開展在崗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資金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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