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市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從鼓勵企業及各類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等方面提出意見,以促進我市高校畢業生就業。
不裁員少裁員可享受社保補助
我市鼓勵有條件的大中型企業在今年招聘計劃的基礎上,再增加不低于專業技術崗位總數2%-3%的比例,吸納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在參與重大科研項目研究期間,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項目承擔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參與項目研究時間可連續計算工齡,聘用期滿可以續聘或優先推薦到其他崗位就業。
對符合條件并承諾年度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企業,可享受不超過6個月的社保補助。招用登記失業畢業生等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享受最高為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
到農村基層和城鄉社區工作的畢業生,服務滿3年或項目結束后留在當地就業,今后相關事業單位空編優先聘用服務期滿的畢業生;報考其他事業單位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或適當加分。實施“一村一社區一名大學生工程”,今年全市選聘500名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
創業貸款額度提高到10萬元
我市高校畢業生創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額度上限提高到10萬元,個人申請小額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從事非微利項目的給予50%貼息。畢業生創辦的企業吸納畢業生就業并簽訂兩年以上聘用合同的,按每人3000元由同級財政給予一次性崗位補貼。
市人事部門舉辦的公益性畢業生就業指導培訓,全年人數必須保證在5000人以上。市勞動部門開展的創業培訓重點向高校畢業生傾斜,培訓費用補貼每人次不超過1200元。
同時,高校畢業生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制、開發、生產和高技術服務業,符合條件的創新項目可申請創新資金,取得專利的可申請專利資助及獎勵。外地生源畢業生在我市創業的,可享受我市人才引進政策的各項優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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