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免數項收費
我省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6項措施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本報訊昨日,我省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锻ㄖ芬蟾魇锌h及高校從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鼓勵企業及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和就業指導、加大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等6個方面加強畢業生就業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縣和各有關部門、各高校要認真組織“三支一扶”、“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中西部計劃”等專門項目的實施,各級財政要加大資金投入,落實對到基層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項優惠政策。在少數民族和貧困地區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滿1年以上(含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工作所在市、縣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招錄(招聘)考試,其筆試綜合成績可適當加分。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市社區建設。鼓勵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
鼓勵企業及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符合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可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等相關就業扶持政策。對招用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占在職職工總數30%以上(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經辦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招用人數,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信貸支持和50%的貸款貼息,貸款期限按現行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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