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創業成功的一次性給予5000元創業補貼;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及其創辦企業招用的高校畢業生、3年內免收人事代理服務費;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3年內由政府全額貼息……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創業就業的意見》第一條就提出要“鼓勵和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3年內重點扶持1500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昨日,記者走訪有關部門,對《意見》中的“千名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計劃”政策進行了解讀。據了解,我市將通過降低創業門檻、提供融資支持、催生項目孵化、集聚全國創業智慧等“一條龍”服務,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實在的支持和幫助,讓他們的創業夢想在成都成為現實,將成都打造成匯聚創業創新人才的洼地。
降低創業門檻
免3年人事代理服務費
免收3年人事代理服務費、給予創業補貼、大學生創業企業解決大學生就業的給予崗位補貼……“這一系列政策,降低了創業門檻,引導、鼓勵畢業生們積極創業。”據市人事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其人事檔案可以存放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由中心代為保管,這一期限是2年;而《意見》明確,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及其創辦企業招用的高校畢業生,將人事檔案存放在成都,3年內都可免收人事代理服務費。
此外,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在工商登記注冊后,3個月內正常經營的,視作創業成功,政府將一次性給予5000元創業補貼。發放程序也很簡單:創業者向企業登記所在地的區(市)縣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本人的學歷證明和工商登記證照,經審核合格的即可發放創業補貼。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及以后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均可享受這一政策,畢業生生源地沒有做限制。
高校畢業生創辦的企業招用首次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每招用1名高校畢業生將一次性給予1000元崗位補貼。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向市、區(市)縣就業服務管理局提出申請,并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創辦企業本人學歷證明、同被招收的高校畢業生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學歷證明、企業繳納社會保險憑證,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履行完一年勞動合同后發放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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