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即使大學生開個小賣部,也能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昨日,記者從西安市地稅局獲悉,大學生無論是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均可享受每年最高8000元的繳稅限額。
據悉,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相關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這意味著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后,相應的個人信息在證上均有體現,對未來稅費減免享受一定的優惠。
西安市地稅局個人所得稅處的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項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對象擴大到了納入就業失業登記管理體系的全部人員,包括高校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以及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等就業重點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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