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工商局日前出臺《關于鼓勵扶持大學生創業的意見》,為大學生創業就業營造良好的環境。
該意見提出,貧困家庭大學生、殘疾人家庭大學生等創辦個體工商戶或者企業的,工商部門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同時,依據該意見,呼和浩特市工商局放寬企業名稱核準條件限制,大學生創辦企業可用與新興行業、新興產業相關的表述作為名稱的行業特點。工商部門同時支持大學生用商標專用權、房產權、土地使用權等作價出資,興辦小型微型有限公司;允許大學生創業者自主選擇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
該意見體現了“無阻礙”運營特點。在登記注冊過程中,呼和浩特市各級工商機關專門設置大學生創業登記窗口,指定專人為大學生提供優先咨詢、優先核準名稱、優先受理登記申請、優先核準企業登記的“四優先”服務。
該意見還規定,對大學生創辦的企業,全面推行行政指導聯系點和聯絡員制度,廣泛采用行政提示、行政預警、行政告誡、行政約見、行政建議等非強制性手段,指導大學生創辦的Cye企業健康發展。對違法行為輕微,經教育后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及時糾正違法行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大學生創業主體,工商部門不予行政處罰。
想認識全國各地的創業者、創業專家,快來加入“中國創業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