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成都市政府網站獲悉,《成都市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若干政策》已經出臺。政策在鼓勵應屆生到基層就業的同時,對應屆生創業也提出補貼政策,市域內高校、科研院所積極參與大學生創業孵化平臺建設,最高可獲得百萬補貼。
據悉 ,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成都自主創業、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持續經營3個月以上的,政府將給予10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持續經營1年以上的,再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其所創辦的企業錄用城鄉勞動者(含異地戶籍)、簽訂1年期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根據實際錄用人數,按每人1000元給予CYE獎勵,單戶企業獎勵總額不超過5萬元。并且這類創業企業在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成功后,由政府給予100%的貼息支持,但其總額不超過1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
接下來,政府對大學生創業孵化園也有補貼政策。對認定為市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由市人社局在市大學生創業專項資金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認定為市級科技創業苗圃的,由市科技局在市創新創業載體建設科技專項資金中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認定符合市小企業創業基地條件的,按照投資額一定比例,由市經信委在市中小(微型)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
另外,創業培訓補貼政策期限從目前的畢業年度調整為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在蓉高校畢業學年組織有創業意愿的在校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實際培訓學生人數,按不超過當年畢業生總人數10%的規模享受創業培訓補貼。
同時,為了鼓勵更多的小微企業吸納就業,2014年底前,成都小微型企業吸納2013或2014年度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政府按企業為其實際繳納單位部分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標準,給予招用企業期限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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