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點問題要注意
個人創業往往離不開融資,無論是投資還是融資都存在風險。我市資深律師熊斌從業達二十多年,處理過大量商業糾紛和案件。他表示,個人創業者在投融資時應當注意四點法律問題,以免日后帶來更多麻煩。
1、投資人與融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如礦產資源的開發,沒有企業的授權或者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授權,開發者就無權與投資人就投融資問題達成任何協議。
2、融資方式的選擇,如債權融資、股權融資、優先股融資、租賃融資等,各種融資方式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對企業經營的影響重大。
3、回報形式和方式的選擇。例如債權融資中本金的還款計劃、利息計算、擔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點約定。
4、股權安排。股權安排是投資人和融資人雙方在即將成立的企業中的權利分配的博弈,是需要慎重考慮的事項。
六大誤區需小心
市中小企業促進會有關負責人指出,個人創業在深圳十分普遍,其中不太成功或屢屢受阻的占了相當比例。由于深圳市場經濟活躍,信息發達,外來人員多,所以深圳創業者往往會喜歡找老鄉、朋友合作,跟風做生意的情況也相當常見,但這樣較容易陷入誤區,值得警惕。總體來說,目前個人創業者經常陷入以下六大誤區:
1、熟人合作缺乏約束。2、湊熱鬧無視競爭加劇。3、“守株待兔”等商機。4、過于依賴供貨上家。5、搖擺不定缺定力。6、用人又疑人。
作者:記者吳凡 實習生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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