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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為贏:高效突破創業7關》
作者:辛保平,程欣喬,宗春霞
出版社:清華大學出版社
相關鏈接:高效突破創業7關連載(1)
連載之二
創業恐懼癥二:過程的恐懼
恐懼起因:
給公司命名、企業選址、注冊公司是創業實踐的開端,是所有創業者都必須經歷的過程,同時就成為了許多創業者創業畏縮情緒的起源。注冊什么類型的公司直接關系到今后的發展,企業的選址將影響企業的未來;一個合適、恰當、響亮的公司名字的作用更不用說。這三個問題是如此令人頭痛,以致令許多朋友感到恐懼,我們有什么好辦法來克服它?
企業注冊時典型恐懼表現
我們在研究過程中結識了一個朋友,這個朋友名叫江波。2004年江波準備與他的3個朋友一起創辦一個開發防盜系統的公司,我們對江波及其朋友的創業過程進行了全程觀察。當時,江波和他的3位朋友一共湊齊了50萬元,隨后就開始張羅著選址、注冊公司、并給公司起名。在我們的觀察中,4個從來沒有過創辦企業經歷的年輕人從公司注冊這一步就開始暈菜了。雖然在產品的設計開發中他們個個都是好手,但在準備創辦企業這件事上,他們甚至連工商管理部門的大門朝哪邊開都不清楚,這讓他們心里沒了底。
為了先了解清楚注冊的程序,他們先到工商管理部門拿了一套注冊公司的程序介紹。幾個人回來研究了一番,卻發現越研究越不明白。像他們這樣開發防盜系統的公司究竟該注冊成什么類型的企業?都該提供哪些資料?具體的費用是多少?究竟該怎么給自己的公司起名?幾個人商討了好幾個晚上。繁瑣的注冊程序,使幾個人同時產生了畏難情緒。
反“恐”良方:
其實,注冊公司、選址、給公司起名這一套程序,雖然繁瑣,但并不困難,只要抓住了其中幾個要素,解決起來就很輕松。
實戰技巧一:如何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一個合適的創業組織形式
在我們的咨詢工作中,經常聽到這樣的提問:“我想創業,我注冊一家什么樣的公司合適?”或者“我想創業,我采取一種什么樣的組織形式合適。”為此接到的來信,累積起來不下千封。
毫無疑問,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創業的過程,就是一個建立組織和組織逐漸成長、發育的過程。創業第一步,除了資金上的準備、資源上的準備、心理上的準備等等之外,極為重要的一件事就是針對自身情況,選擇一個合適的創業組織形式。每種創業組織形式均各有其利弊,選擇合適,便可趨利避害,選擇不恰當,就會為將來的運作帶來巨大隱患,另外,我們不但要了解各種創業組織形式的利弊,還要考慮這些組織形式各自適合什么情況、什么環境,適合由什么樣的人來運作。
在實際操作中,能提供中小創業者選擇的主要組織形式有以下幾種: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等,隨著新《公司法》的頒布和實行, 股份有限公司也開始進入一些創業者的視野。
就我們的所見所聞來說,法律對個體工商戶的規定比較少,要求也比較簡單,注冊無資金要求,門檻較低,這是它的好處;不利的地方在于,信用低,涉及到較大的買賣,一聽到對方是個體工商戶,客戶可能就會退縮,因為他覺得不保險;第二就是風險大,因為個體工商戶在法律上承擔的是無限責任,一旦出了疵漏,是以個人名義進行的,要以個人全部的財產來承擔,是由家庭名義進行的,要以家庭的全部財產來承擔,讓人有一種戰戰兢兢的感覺,所以,個體工商戶更適合于小型零售等業態。
總的來說,有限公司是最好的一種創業形式,也是目前創業者選擇最多的一種創業組織形式。根據修改后的《新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已經降到3萬元,可以說門檻不高,但信用度較好,比較容易獲得人們的信任,如果注冊資本量比較大的話,首批到款只需要20%同時不低于3萬元的低線就可以,其余可以在兩年內繳清,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繳交清,比如注冊一個100萬元的有限責任,你首期繳款只需要20萬元就可以了,而且其中部分還可以用實物出資充抵,至于股東數,只要不超過50個就可以,可以說負擔不重,標準比較容易達到。同時風險可控,一旦出了問題,你只需要在出資范圍來抵償就可以了,不會影響到你的家庭生活,如果你同時擁有幾個公司,也不會影響到你別的公司的運作。根據《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的要求是是10萬元,而且要求一次繳足。一人有限公司的要求之所以比普通有限公司的要求更高,大概是因為公司由一個人運作,缺乏可靠的監督,更加容易出現問題,所以提高注冊資本要求,以為預防。股份公司原來的要求是注冊資本起碼1000萬元,令人望而生畏,新《公司法》已將股份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降到了500萬元,降低了一半,同時規定可以同時擁有2-200個股東,如果真能招齊200個股東的話,一人不過出資2.5萬元就可以注冊一個股份公司,可以說是輕而易舉。但在現實生活中,要一下子招齊200個股東不是件容易事,所以對創業者來說,股份公司門檻仍舊較高,對于大多數創業者均不適合。再有一種就是合伙企業,按法律規定沒有注冊資本的要求,但合伙人需要承擔無限責任,也就是說,一旦合伙企業出了事,合伙人需要用自己的出資和全部的家庭財產來負責。合伙是一種很好的創業組織形式,但在現實中操作較難,成功案例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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