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周,有中國“乳都”之稱的內蒙古呼和浩特爆發了惡性“營銷門”,著名乳企蒙牛一名產品經理,伙同北京的公關公司和網絡營銷公司人員,通過論壇、博客等多種形式在網絡上惡意詆毀伊利QQ星奶食品,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警方稱還沒有證據證明此案有更深層的背景。
無獨有偶,此前被媒體熱炒的臨汾降半旗案,在遭到輿論普遍的“又一貼案”的懷疑與批評之后,也曝出另一番“隱情”:警方將此案定性為當地臨汾論壇管理員等人合謀敲詐,調查稱這些人員在國慶期間故意降下銀行國旗,并拍下照片上傳至網絡,以此敲詐勒索這家銀行。“原本想銀行能給點好處,就是要刪帖子最少也得請吃頓飯,給煙或者給點錢,反正帖子不能白刪。”嫌疑人的供述透露了這起網絡輿情事件的“真目的”。
兩起案件,都是當事人為了謀取非法私利,在網上惡意散布信息而涉嫌犯罪,這無疑對互聯網時代的輿情正義形成巨大挑戰。其在引發人們關注網絡誠信話題的同時,也以一種極端的方式將網絡犯罪問題呈現出來。如何推動網絡立法,遏制現實世界的犯罪形態向虛擬世界延伸,成為不可回避的法治課題。
近年來,互聯網在我國快速發展,其自由、匿名、無疆界的特點極大釋放了現代公民的民意訴求,網絡輿論正成為官方和民間都十分關注的焦點。在這種背景下,網絡促進了一系列公共事件的良性發展,對國家的政治文明建設和社會的民主法治進程,都起到了十分強勁的推動作用。與此同時,一批以關注、收集、提供、處理網絡輿情為職業的服務群體也應運而生,他們或是網站論壇的管理經營者,站在網民表達的審查關口行使某種“公共權力”;或是市場化的網絡營銷、公關公司,直接為市場主體提供信息服務。在法治尚不健全的環境中,他們極容易受到利益的強烈誘惑,針對網絡資訊從事不法行為,直接損害互聯網公平開放的自由精神,甚至違法犯罪,侵害法治秩序和網絡正義。
網絡是自由的,也應當是法治的。以往,人們對網絡違法犯罪的關注,主要局限于信息安全領域,網絡犯罪很大程度上被狹隘地歸納為黑客攻擊等現象,而對于利用網絡輿情服務實施的違法犯罪關注不夠。事實上,前一類網絡犯罪只是利用計算機技術而實施,本質上是將網絡作為犯罪手段,犯罪主體較為特定;后一類則是借助一些社會主體對網絡輿情的偏好,如政府、企業對負面網帖的擔憂和對正面網絡輿情的喜好,直接展開趨利性服務,其間不惜采用不法手段,甚至創造機會非法斂財。如果網站經營者出于私利目的,刪除不利于市場主體的信息,或者有意識地轉移視線,掩蓋事實真相,那么對網絡正義秩序的傷害則更為寬泛、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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