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朋友會說,企業要提高社會責任意識。沒錯,譚老師認為,企業提高社會責任意識的前提恰恰是管理好利潤,也就是理好財“財”,是有限的,就算你是比爾蓋茨,如果一直施財,也有用完的一天。因此,你在布施的時候,如果不是“財”,而是“法”,教會你下屬一些方法,讓其更有效的成長。“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嘛。“漁”毫無疑問比“魚”來說,是更高級的布施。那么,也達到了施予“利”的目的,而且更好。
在譚小芳老師看來,如果你足夠強大,你的這種布施,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古今中外,大概有幾個典型。比如釋迦牟尼、耶穌、老子、孔子等。布施的利越多,獲得的反向利也越多,越大,越容易受人尊敬,越是強有力的領導者。因此,上面列舉的幾位,基本上不是宗教領袖,就是圣人。關于“管理=管利”,譚老師簡單總結下自己的觀點
1.管理的核心問題在于“人”的管理;
2.“人”的管理的關鍵在于洞察人性;
3.人性的根本是人都逐“利”;
4.不同的人,因為價值觀的不同,決定了他心中最大的“利”是不同的,但99%的人“利”是相同的,不外乎“錢”、“權”、“名”;
5.有效的管理就在于通過給下屬提供“利”和創造實現“利”的有效通道來展開;
6.“利”的給予,是相互的,領導給了下屬“利”,下屬會反向施利給上級,通常表現為對領導的尊敬、擁護、愛戴甚至崇拜。反向利越多,團隊越強大。
7.“利”的給予中,分“財”、“法”、“無畏”三個層次。越會靈活、融會貫通的使用這三個層次的“利”,管理者的水平越高,尤其是對后兩個層次“利”的駕馭。
8.當然,“利”的駕馭和施予過程中,marketing工作,非常重要!
由于現實不成熟的社會經濟環境及人們對假賬的深惡痛絕,“利潤管理”被習慣上理解為非善意的利潤操縱。的確,在現階段“利潤管理成為一個很消極的詞匯,但是凡事都有它的另一面,利潤管理也有它的合理性,就象納稅籌劃與偷稅一樣,雖然其目的都是為了節約稅費支出,但其實現目的的手段截然不同:前者合法合理,是一種較高水平的理財行為;而后者是以違法和不合理的手段來實現的,承擔著較大的法律風險!
譚小芳老師表示,利潤是企業和員工的共同追求,效益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企業實現快速發展的利器,而讓利潤倍增則是企業實現效益的長久之計,更是一種遠見,一種態度,一種智慧。80%的中小企業普遍具有增加30%~50%利潤的潛力,只要掌握合適的方法,就能獲得巨大的利潤提升空間!
總之,營銷管理大師吉姆·克林斯說過這樣一段話:“利潤就如生命所需要的陽光、空氣、食物和水,沒有這些生命就無法生存,但這些既不是生命的本身,也不是目的”。這就好比一個人,如果只是為了吃飯而活著,那就活的很沒意義與價值。企業也是如此,作為社會組成的一部分,必須能夠為社會各方利益相關者創造價值,否則,處在社會當中,卻不被社會所需要的企業怎么可能持久經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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