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0年代以降,企業競爭的規則變更:企業之間不再是“玩撲克”而是“下多主體象棋”。企業的創新活動因由也不得不走向更多的利益相關者參與的模式,在創新過程“做減法”的工具則從“漏斗”變成了“篩子”。
歷史的發展總是那么富于戲劇性:自行車代替了步行,汽車代替了自行車,當汽車成為人見人怕的“馬路殺手”并且使用成本越來越高的時候,自行車與步行又成了不少人的最愛;電視機代替了收音機,有線代替了天線,當中央電視臺宣布要無線傳輸高清晰電視節目的時候,可以想象,未來的高樓大廈會冒出越來越多的天線;人類在農耕時代依靠的是自給自足,工業時代則遵循亞當·斯密的“勞動分工原則”,工業時代后期的大企業則信奉錢德勒“有價值的知識本質上是稀缺的”理念,從而過分地強調企業集權與整合的重要性,并且很可能產生“與我無關”的思想,即拒絕接受來自外界的技術,而只相信自己內部的創新。可是在今天,企業僅僅依靠內部的創新已經不可能應對來自供應商、消費者、競爭者日益增大的壓力。于是,我們“似乎”重新回到了斯密的勞動分工時代,開始進行“開放式創新”。
企業競爭:從“撲克規則”到“象棋規則”
1980年代以前,企業之間的競爭遵循的是“撲克規則”:每個企業都對外保持高度的神秘感,企業對研發信息的保密幾乎上升到了國家機密的程度(不知底牌);只要擁有一項核心技術,就可以“一招鮮吃遍天”(好牌制勝)。80年代以后,企業之間的競爭遵循的則是“象棋規則”:企業不再神秘,企業有多少“家底”外界都一清二楚,對研發信息沒必要也無法保密(知道底牌);每一次競爭都可能是致命的,企業經營必須小心謹慎、步步為營,必須準確把握未來的態勢演變(打法制勝)。企業競爭規則的演變是由于19世紀80年代以來發生的以下變化。
知識配置自然化。高等教育的普及以及學術機構研究能力和研究質量的迅速提高,使得知識由以前富集于企業研究部門和科研單位,轉變為廣泛分布于產品價值網絡中的各個節點,知識的自然配置打破了只有富裕的企業和富裕的國家才能開展創新的壟斷局面。
創新型人才更忠誠于職業而非企業。人力資源流動性增強,使得企業對創新的控制日益困難;高素質人才的就業觀念發生重大變化,由以前的忠誠于企業,轉變為忠誠于職業;勞動力市場中已經形成了一個“拍賣市場”,對于高素質人才,企業只能“價高者得”。
“小狗經濟”逐漸打敗“斑馬經濟”。風險投資產業的蓬勃發展使得大量“小而專”的企業得以生存,后者也能夠提供更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和回報機制,從而大大誘惑了資本與人力、豐富了技術市場的資源供應,使許多商品和服務向市場推廣的速度越來越快。
創新資源配置、流動全球化。經濟全球化浪潮帶來了創新的嶄新局面,使得創新資源的配置與流動可以在更大的范圍內進行;很多以前只能被擱置起來的“無用”研究成果,現在可以在外部尋找更多的實現價值的機會。
DCS趨勢漸強。在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的轉變過程中,消費者和供應商的專業知識也越來越廣博,消費者和供應商主導(dominated by consumers and suppliers,DCS)企業經營的時代逐漸到來;企業只有開放經營,才能“茍且生存”,封閉經營只有死路一條。
速度甚于質量。技術與產品的生命周期變得更短,從而對創新速度的要求更甚于對創新質量的要求。麥肯錫的研究顯示:在當今競爭激烈的環境中,超過開發預算而及時將新產品導入市場的項目要比未超出預算而延遲進入市場的項目獲得更多的利益;新產品拖后6個月投放市場,5年內的累計收益將會減少17%~35%;如果開發投入超出了預算的50%以使新產品快速進入市場,那么收益僅僅減少4%。通訊領域中UT斯達康的小靈通打敗華為的WCDMA、視聽娛樂領域中DVD擊退SVCD,都是速度制勝的典型例子。又如大家“又愛又恨”的微軟的操作系統,就贏在進入市場更早從而構筑了極高的轉換成本。
上述因素使得企業的創新模式正在從封閉式創新(closed innovation)走向開放式創新(open innovation),現在競爭優勢往往來源于更有效地利用其他人的創新成果,這正是“開放式創新”概念的首創者、哈佛大學技術學系和企業學系教授亨利·切薩布魯夫(Henry Chesbrough)在2003年由哈佛商學院出版社出版的《開放式創新》(Open Innovation:The New Imperative for Creating and Profiting from Technology)一書的主題。
創新模式:從“漏斗”到“篩子”
1980年代以前,企業通用的創新模式是“封閉式創新”。該觀念指出,成功的創新需要企業強有力的控制,企業必須自己研發技術并生產、銷售產品,企業還必須提供售后服務、財務支持。換言之,要想有所作為,企業必須事無巨細、樣樣精通,從設備、材料、產品設計與制造,直到銷售、服務和技術支持,事事都要親力親為。一個典型例子就是施樂公司在早期為了使其復印機更好用,甚至自己生產專用的復印紙張。
封閉式創新的實質是封閉的資金供給與有限研發力量的結合,其目的是保證技術保密、獨享和壟斷(錢德勒的研究也有力地證明了企業中央實驗室在實現業務自然壟斷和規模經濟中的重要作用),其直接結果是大企業的中央研究機構(如杜邦公司的杜邦實驗室、朗訊科技公司的貝爾實驗室、IBM公司的沃森實驗室、HP公司的中央實驗室和施樂公司的帕洛阿爾托研究中心PARC等)壟斷了行業的大部分創新活動,如1946年美國大企業所獲專利占到美國專利總數的64%。
封閉式創新模式過分強化和控制自我研究功能,結果意味著:①那些無力承擔高額研發投入的企業將處于競爭劣勢;②大量的技術因過度開發或者與市場需求相脫離而被束之高閣、不能獲利;③企業內部不斷有懷揣重要創新成果的骨干力量離職出走、另立門戶;④企業無視外部眾多優秀且廉價的同類創新成果而導致“閉門造車”;⑤因局限于既有的組織資源、知識和能力,企業不能應付快速變化與新興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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