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在深圳扎根的科技創新型企業來說,昨日深圳市出臺的一系列政策無疑為企業未來發展注入全新活力和動力。
昨日,新快報記者從最新一期的深圳市政府公報獲悉,深圳市將出臺一系列政策,就努力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實現創新驅動發展進行全面制度規劃。
為鼓勵大學生創新創業,深圳高等院校允許全日制在校學生休學創業,保留學籍3年。
深圳還制定了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的科研人員激勵機制,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主要利用財政性資金形成的科技成果5年內取得的經濟收益,最高可將經濟收益60%獎勵給該科技成果完成人。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主要利用財政性資金形成的科技成果5年內轉讓的,可以不低于市場價格的60%優先轉讓給科技成果完成人;5年后轉讓的,可以不低于市場價格的70%優先轉讓給科技成果完成人。
對促成科技成果在深圳轉化的技術轉移機構,可以根據其促成科技成果轉化實施和技術轉移的情況,由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予以每年最高100萬元資助。支持境外機構在深圳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的研發機構或者技術轉移機構,由市科技研發資金予以最高1000萬元研發資助。
投資高新企業在深圳也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可以按照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依法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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