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于內容的數字閱讀盈利模式
2012年第一季度,盛大文學宣布無線營收達到1.74億元,同比增長188.2%,其開放平臺“云中書城”的客戶端下載量長期排名APP STORE閱讀類下載量前列。
易觀國際發布的《中國手機閱讀市場用戶研究報告2011》顯示,閱讀類客戶端在手機閱讀用戶中的普及率已達到90%以上[1] APP使得數字閱讀與移動互聯網得以無縫對接。
而通過移動業務付費(數據流量包月形式)是目前認可度較高的付費模式,同時也是付費體驗最平滑的:用戶無需通過手機銀行或第三方支付軟件的接入,直接通過話費扣取費用。目前國內APP下載的收費相當低廉,一本制作精美的電子書售價不超過10元,大量免費APP的存在有進一步壓縮資費空間的趨勢。具體來看,當前數字閱讀基于內容的盈利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模式:
(一) 運營商+版權方分成
這是目前盛大文學無線營收的主要來源。盛大文學將大量暢銷作品出讓給中國移動、中國電信等運營商的數字閱讀基地,用戶免費下載或者在線閱讀作品后產生的流量費用由運營商收取,而盛大作為版權方則按比例抽成。
這種方式避免了讀者的二次付費(只需支付流量費用而不必支付版權費用,或者僅支付極低的版權費用),符合目前數字閱讀人群整體的“低收入”特征,但風險在于對運營商的依賴程度較高。目前盛大與中國移動的分成比例是四六分成(中國移動占六成),而盛大與作者再按所得收入進行五五分成,一旦運營商全面建立自己的版權系統,越過盛大與作者直接建立聯系,給予作者更高的分成比例,那么盛大在數字閱讀領域的無線營收就岌岌可危。
(二) 版權方通過APP STORE直接出售電子書
這是目前各大數字閱讀app普遍采用的模式。由版權方一次性買斷作品數字版權(一般價格極低)或者按照約定對紙質內容進行數字化包裝,制成的電子書通過APP STORE直接向用戶出售。用戶通過APPSTORE免費下載客戶端,登錄客戶端后針對不同作品付費;傳統媒體如出版社和紙媒委托公司對內容進行數字化包裝然后直接在APP STORE掛售,版權方和制作公司根據用戶實際下載付費進行分成。
這種模式的優點在于符合移動互聯網的發展趨勢,為用戶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能夠解決數字閱讀內容總量偏少,質量不高的問題。但目前這種模式受制于我國用戶對數字閱讀付費熱情不高,數字版權市場盜版猖獗等因素影響,暫未形成較大規模的盈利。
(三) 傳統出版社提供內容,暢銷書電子化模式
這一模式是目前電商領域主要盈利方式,代表勢力為京東、當當等電商網站。這種模式的生存之道在于打電子書與紙書之間的“價格差”,一本售價30至40元的紙書電子版售價不到10元,目前當當可以提供約10萬種圖書的電子版,京東可以提供8萬種。[2]不過這種模式同樣受到用戶付費習慣和盜版問題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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