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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草案:事業單位合同納入調整范圍,試用期最低拿八成約定工資
綜合新華社消息 “國家采取措施,逐步實現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隨勞動者在全國范圍內流動。”這是24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的勞動合同法草案作出的規定。
社會保險將全國統籌
有關專家指出,這雖然只是一條原則性的規定,但卻具有前瞻意義,意味著將來制定社會保險法時,要明確“社會保險實行全國統籌”。據了解,現在社會保險實行地方統籌,其中一個最大弊端就是勞動者的個人保險賬戶不能在全國范圍內流動。比如,某人今年在廣東打工,明年到江蘇打工,今年的社會保險費就留在了廣東,如果不發給其本人,他到了江蘇就要另外登記,但是如果發給本人,又違反了社會保險的社會共濟原則。
事業單位合同納入調整
為解決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人員的權益保護和爭議處理的法律依據問題,勞動合同法草案擴大了適用范圍,將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納入調整范圍。根據草案,除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其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依照勞動合同法執行。
重大事項應經職工討論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等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辈莅该鞔_規定。
鼓勵簽無固定期限合同
“勞動合同短期化”現象不僅不利于建立穩定的勞動關系,而且也損害了勞動者的權益。勞動合同法草案鼓勵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規定用人單位在三種情形下應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若違反必須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試用期最低拿八成工資
草案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在試用期中,除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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