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時度假”合同欺詐條款多
目前,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遇到“分時度假”投資消費的推銷。昨日,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分時度假”的合同欺詐性條款比較多,消費者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謹慎對待“分時度假”投資。
據了解,“分時度假”指將度假酒店或度假村的一個房間的使用權以周為單位分時段賣給多個客人,使用期限可以是20年或30年。顧客購買使用權后,可以用自己購買的時段,去交換同屬于一個交換服務網絡中的其他酒店或度假村的另一個時段。
市消協指出,一些商家往往以“加入國際上著名的分時度假交換公司的全部交換網絡”為誘餌,而該條款卻根本無法實現,而且,許多經營者無法為消費者辦理前往國家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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