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廣州日報報道 因為無力償還信用卡上的透支金額,最近,61歲的關老伯麻煩纏身,2年多前透支的2萬元,利滾利,如今滾到了20多萬元的天文數字。
拆東墻補西墻
由于個人開辦的公司生意不好,臨時資金周轉不過來,為了按時還房貸月供,2004年,廣州的關老伯在不同銀行開了好幾張信用卡,用提現的方式來還房貸,而等信用卡還款日快到時,關老伯又從另一張信用卡上提現,按最低還款額還這張卡的錢。
但在2007年6月,生意一直沒有起色的關老伯連信用卡的最低還款額也還不上了,便停止了還款,其中在某股份制銀行開辦的一張信用卡透支額度為2萬元。
無力還錢惹官司
最近,銀行方面給關老伯寄送的對賬單顯示,其應還款額已超過19萬元。銀行還寄來一張“信用卡惡意透支催收函”和一封“律師函”,表示關老伯涉嫌信用卡詐騙罪,欠款如不及時清償,將向法院提起訴訟,并向公安機關舉報。
也就是說,關老伯兩年多前透支的2萬元,如今利滾利,已達到了19萬元。“估計11月的對賬單出來后,欠款總額要超過21萬元了!”關老伯一籌莫展,“我現在沒有任何收入來源,要我還透支的2萬元,我還能想想辦法,要還20多萬元,我根本不可能還得上。”
■ 滾雪球計賬法
再過16個月欠款將超百萬
透支利息1.5%+滯納金5%+超限費5%
=債務每月遞增11.5%
查看關老伯的消費記錄,發現截至2007年6月12日的賬單日,關老伯信用卡欠款還只有20265元。然而今年10月的賬單卻顯示,關老伯應還款已超過19萬元。其欠款之所以膨脹得這么快,主要來自透支利息和各種費用。如其10月的對賬單顯示,雖然卡已被凍結為死卡,但是當期產生的收費就高達18835.66元,其中應繳的滯納金為8560.76元,超限費為7988.85元,利息為2286.05萬元。
該銀行規定: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前未全額還款,“應支付透支款自銀行記賬日起至還款到賬日的透支利息”,日利率為萬分之五;透支利息“按月計收復利”。按每月30天計算,透支利息為每月1.5%。此外,持卡人未還最低還款額時,對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還應按月支付5%的滯納金。持卡人超過信用額度使用時,對超過信用額度部分,應按月支付5%的超限費,且不享受最低還款額待遇。
也就是說,在停止還款的情況下,這三項費用加起來,關老伯每月支付的費用高達11.5%,而且每月計復利。
記者初步計算了一下,以每月大約11.5%的復利遞增的話,再過16個月,關老伯的欠款就將達到108.4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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