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目前,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公積金和商業組合購房貸款的,在公積金購房貸款未還清之前,職工賬戶住房公積金只能用來歸還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等同于公積金住房貸款。在提取金額上均規定不能超過一年的還貸金額,也就是不允許提前部分還款。
然而隨著繳存職工收入的增加以及鎮江市制度執行的進一步規范,人均月繳額水平也不斷提高,出現了部分借款職工月繳額大于貸款月還款額的情況,由于目前的規定不允許提前部分還款,導致這部分人群一方面是“負翁”,另一方面公積金賬戶余額逐月增加,但看得到用不到。
為了解決此矛盾,滿足這部分人群充分使用住房公積金的需求,本次政策調整出臺提前部分還款的惠民政策,當然在執行此項政策時有三個注意事項,一是簽訂按月委扣協議的,即每月都在使用住房公積金還貸的,提前部分還款后,賬戶狀況仍必須滿足按月委扣的基本條件,不能由于提前還款導致按月委扣終止,即賬戶余額不得少于三個月的月繳額或月還款額;二是公積金貸款仍未還清的,賬戶余額只能用于歸還公積金貸款;三是提前歸還商業貸款的,必須先到商業銀行履行提前還款申請審批手續,憑相關審批單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前還款,確保提前還款符合商業銀行的相關規定及操作流程,并且公積金中心只辦理轉賬還款,不得提取現金。
◎南京做法
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用于還貸一直在南京施行,且同樣是優先公積金貸款,其次是商業貸款。
新政4 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積金支付物業費
政策
為了適當擴大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范圍,保障住房消費。新政策允許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支付鎮江市行政區域內的一套自住住房物業管理費。
◎解讀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費的要求是,每次可提取不超過上一年度應付物業管理費用,物業管理費標準按《關于調整鎮江市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指導價標準的通知》(鎮價房[2008]285號)相關規定執行,辦理提取時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和物業管理收費票據。之前,相關規定在住房公積金的使用中,并未明確支付物業管理費是可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情形,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物業管理費已成為眾多家庭的基本涉房消費支出之一,此次政策調整也是為滿足職工需要,適度擴大住房公積金使用范圍。
◎南京做法
提取公積金支付物業費,在南京公積金管理條例中已有明確寫明,不過有四大前提:1、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2、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3、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四十五周歲、女職工年滿四十周歲,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4、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以上四條中,只要符合任意一條便可提取公積金支付物業費,還可以支付房租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此外,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離退休職工,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是出境定居的,也都可以提取公積金。
其他新政速覽
取消兩年留置審查
鎮江新政還規定,男性滿50周歲、女性滿45周歲,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為了確保賬戶資金的安全,鎮江對一些特殊情形的提取申請采用留置審查的方式,需要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其他職能部門協助審查,并不能即時辦理,此提取情形原規定為“男性滿50周歲、女性滿45周歲,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且兩年以上未重新就業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是否“兩年以上未重新就業”則需要就業管理部門協助審查,此次將“兩年以上未重新就業”的要求取消后,留置審查變為即時受理,減少了職工往返次數,方便了職工辦理提取。
取消合同公證
這次政策調整,也優化了貸款辦理流程,取消合同公證,減少貸款辦理環節,縮短貸款辦理時間,降低貸款辦理費用,進一步方便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目前,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辦理過程中,要求借款人和擔保人就其與公積金中心簽訂的貸款合同和擔保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在貸款未能按期歸還時,公積金中心可依據這些具有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拍賣擔保物,以實現貸款債權。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逾期貸款均是通過訴訟程序來進行清欠,公證強制執行作用一直未能實現。同時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已陸續取消了合同公證,周邊城市的公積金貸款也相繼不再要求進行合同公證,因此鎮江市也有必要優化取消掉此業務辦理環節,提高服務效能,方便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完善職工賬戶轉移辦理手續
鎮江新政策規定,在職工賬戶已封存在原單位或原單位長期欠繳的情況下,職工持轉入單位出具的轉移通知書和勞動合同書也可辦理賬戶轉移。
隨著經濟的發展,用工制度和方式也產生較大改變,單位間人員的流動越來越頻繁,住房公積金職工賬戶轉移業務已成為柜面服務的基本業務之一,但對于一些改制后經營不正常或關停并轉的單位,由于轉移業務憑證仍需原單位加蓋預留印鑒章,存在著職工找原單位難、開具轉移憑證難、加蓋原預留印鑒難等多項困難,經常導致職工往返多次,并造成新單位不能及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為解決職工重新就業后轉移公積金賬戶面臨的實際困難,推出此項服務新舉措,職工憑與新單位的勞動合同和新就業單位出具的轉移業務憑證,公積金服務窗口也可受理,這樣既方便了職工辦理轉移業務、又方便了新單位及時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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