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訓2:對創業者與本土公司“沒有愛”
可能有人會對這個標題不以為然,“投資就是投資,這是理性的事,還需要‘愛’?談得上嗎?”這里說的“愛”,是一個象征性的說法,是指風投商是否真的對創業公司與創業者這個群體欣賞、理解、包容,在明白其局限的前提下還能幫他放大其優點。
就像不“愛”產品與用戶的企業家做不成好企業,不“愛”創業者的VC也不可能是大VC。
閻焱在“感情的傾注”方面是有點缺乏的。(當然他多半認為壓根就不需要這個。他說過,“我其實是一個很理性的人,就怕遇上那些感性的創業者,當一個創業者感性壓過理性的時候,就很危險了。投資人也是如此。”)
他太理性、清醒、富于世故經驗與見解了。以至于他一眼就看到了本土商業環境、本土創業者、本土創業公司身上的許多毛病與缺陷,并持以批判。就算對他決定要投的公司,他往往也是持這姿態。
兩年前,筆者曾對閻焱有過一次采訪,在問到VC是如何去改變創業者和創業公司時,他給出的定性詞是:“制衡”。
“我覺得至少是一個制衡關系,中國企業家很多都是喜歡我說了算,因為這個企業我是founder,我說了算,后來有人進來以后,機構投資人把公司變得規范管理,比如說以前公司家里吃飯買菜的錢都是從公司拿,那就不行了,你要有一個制度管理,什么東西可以報銷可以東西不可以報銷。投資人和企業家關系,永遠即是相互輔佐又是一個相互制約的關系。
所以你看我們跟企業家的關系,都是非常有意思,一方面他大的場合會說感謝你支持,下邊他也會有很多抱怨,老是干涉我這個那個,事實上工作本身要求就是這樣,因為一個機構投資人進來以后一定會對你有個制衡的,而這種制衡恰恰對企業發展有非常重要一面,就是由于這種制衡關系,使得你的企業不大容易犯大錯誤。”
閻焱本人不喜為VC與創業者之間關系套上玫瑰面紗。他曾直言,跟大多數企業家并不是朋友,只是生意關系。他也曾在微博等多場合表達類似意思:討厭忽悠型創業者,創業者就是要為投資人賺錢。
這些道理本質上是成立的,但是不太適用于中國人的心理與人情世故。何況,情感與視角是雙向的,閻焱是這么來看本土創業者,反過來創業者又會如何看他呢?如果說你對創業者的要求就是要為投資人賺錢,那投資人豈不就只是來“撈錢”的?——雙方關系一旦被定性為只是金錢關系,這關系的易折性就非常強,一有沖突就易折斷,沒有潤滑度、沒有余地可進退周旋。
教訓3:處理與創業家分歧過于決絕,居然取而代之,錯誤以為在董事會層面控制企業就能真的控制企業
微博上,凱旋創投的@姚亞平說 認為:
我對雷士事件的了解僅限于幾條微博,但過去的教訓和經驗是:當VC和創業者有矛盾創業者走人了,大部分都是創業者的問題,因為VC們懶到如果能讓他們不參加董事會就能把錢賺走最好,他們提供了錢只關心回報、企業不出問題他們才懶得管企業內控有多么爛,只要能賺來錢往哪個方向走還不是走。創業者開罵吧。
這是可以幫助人們更加平衡、全面地看待雷士照明風波的一個視角。
說得對,吳長江與雷士照明肯定有他們的問題,否則閻焱身為專業投資家何苦?但事至如今,不能不說他聯手施耐德,“逼走”吳長江,直至今日又將內訌公開化,公然對立,真的是招招下策。
吳長江5月25日宣布辭職,在后來的微博及接受媒體采訪時,并沒有公開與閻焱的矛盾,6月14日還發微博,稱,
13號中午跟賽富大佬閻焱先生(我的投資者,多年的合作伙伴)一起共進午餐,晚上和我一幫朋友出去喝茶聊天,今天下午我還約了幾位朋友談事。我一切安好,謝謝大家!
但財新網7月9日的以下報道顯然將吳長江激怒。
閻焱對財新記者稱,雷士照明董事會并沒有對吳長江“關上門”,他完全可以回來,只要滿足三個條件:第一,必須跟股東和董事會解釋清楚被調查事件;第二,處理好所有上市公司監管規則下不允許的關聯交易 ;第三是必須嚴格遵守董事會決議。
吳長江遂開始抗議:
其實明眼人都知道他在批評我、攻擊我,1,說我對董事會隱瞞了真相;2,說我有不當關聯交易;3,說我不尊重董事會。這三條罪證夠大了,但我決不接受!
如果閻焱與吳長江矛盾已久、對雷士照明不看好,為什么上市后不謀求退出落袋為安,反而積極引進產業股東施耐德?如果吳長江“開除”出局已成定局,為何不謀求后續的談判與相互妥協,要主動撕破當事幾方還蒙在此事件上的曖昧面紗,搞到現在幾方嚴重對立?閻焱可能高估了兩大股東聯手的勢能,而低估吳長江這么些年在雷士照明內部、以及經銷商體系里播種的、利益與文化基因糾結而成的力量了。
直到此刻,閻焱仍在此事處理上保持他的強勢風格。但他可能得想清楚,如此強勢換來的代價有可能是什么,他作為一個VC,是否有必要去承擔這個代價。在微博上,乾龍創投創始合伙人查立對雷士風波一事總結得好:創業者贏,投資人贏;創業者敗,投資人敗!
說到這里,不妨下個斷語,但凡哪家創業型、成長型公司的董事長由風險投資家來一肩挑起的,這家公司前途是真有問題!(好吧,麥考林躺著中槍。)
可以肯定的是,吳長江之走,只是拉開雷士照明控制權之爭的序幕。風投家閻焱、想當“甩手掌柜”的閻焱,是肯定不想在這樁案子上越陷越深、難以自拔,那他該如何決策下一步呢?還記得兩年前國美大股東黃光裕與陳曉(微博)、貝恩之爭的案子嗎?雷士照明案,將在何等程度上重演國美故事?創始人、風險投資者、產業投資者,每個角色在其中的教訓,都可謂步步驚心。
下一頁請看2010年筆者對閻焱采訪實錄節選:“我不喜歡他們(企業家),但我能理解他們”。
(閻焱投資代表項目: 盛大網游、橡果國際、全美測評、怡亞通、永新同方、神州數碼、環球雅思、雷士照明、摩比天線、中國銀聯)
附:閻焱:“我不喜歡他們,但是我能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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