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召開的“中國證券市場年會創業投資峰會”上,專家學者齊集,上演一場創業板熱點話題的交鋒。其中,針對大家普遍關注的創業板上市門檻的問題,出現了創業板門檻不宜過高和創業板門檻不宜過低兩種聲音。
曹鳳岐:應降低創業板上市門檻
北京大學金融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表示,對企業發行上市要求,創業板上市條件應更加寬松。曹鳳岐說,為了使創業板市場區別于中小企業板市場,創業板制度應該進一步創新。他說,發行上市的條件應該隨著市場的成熟進一步的放寬。要放松對發行人知識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金額占公司注冊資本比例要求。改革發行制度。創業板市場發行制度可以從審核制度過渡到注冊制、準入制。即只要達到法律規定的條件就可以申請上市,并直接向交易所申請。同時,通過監管部門進行一個程序性審查。如果一旦發現問題可以向企業和交易所提出警示。
劉紀鵬:不能照搬港英模式零門檻、低門檻的創業板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紀鵬表示,在我國資本市場投資人不成熟,監管手段不健全的狀況下,不能推行港英模式零門檻、高風險的創業板。企業在發展中一旦具有盈利這個盈虧平衡點,風險將大大下降。他說,今天推出的創業板都是過了盈利點,規避掉了創業高風險期,進入成長期的企業。這個過程仍然是貫徹中國漸變、穩定、逐步向前邁進的過程。劉紀鵬認為中國至少需要十年的時間才能邁進到真正港英模式無門檻、低門檻的創業板,由投資人自己風險判斷。
爭論由來已久
3月31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自5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共分為6章58條,對擬到創業板上市企業的發行條件、發行程序、信息披露、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在最受外界關注的創業板上市條件問題上,《辦法》主要做出了以下三項規定:第一,公司必須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是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30%。第二,必須是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2000萬元,發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萬元。第三,公司必須應當主營業務突出,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此外,規定還對準備在創業板上市公司的高管、股東等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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