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天堂硅谷陽光創業投資公司正式在杭州成立,這是今年3月1日國家實施《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以來,國內誕生的首家公司型創業投資基金。
據了解,陽光創投采用公司制形式設立,并實行委托管理模式。陽光創投公司全部注冊資本為2億元,首期定向募集創業資本5000萬元。其中既有企業投資者,也有個人投資者。不過,個人投資者進入門檻較高,最低額不低于100萬元。
與證券投資基金專門投資證券不同,陽光創投將主要投向浙江省的高新技術產業、知識經濟企業、自主技術創新的中小型科技企業、創業型企業以及一些新興的業態。陽光創投董事長王林江介紹說,該基金將以分紅回報投資者,投資人不能贖回基金份額,但可以轉讓。不過他們集團持有的基金份額在管理期間將不轉讓。
雖然陽光創投公司的股東都是具有較強投資價值判斷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的高端投資者,但是為了體現管理人的責任,陽光創投設計了10%的發起人股份,董事長王林江表示,“如果基金出現了虧損,將先虧我們的。”
陽光創投還創造性地引入了優先股和普通股模式,即投資者可根據自身風險偏好,選擇優先股或普通股形式投資。持有優先股可優先享受分紅,虧損時優先得到補償,但不能參與公司決策,收益也較固定;持有普通股,則無上述特權,但可參與公司決策并享受超額收益。
陽光創投公司的設立,不僅意味著民間資金今后可以名正言順地以創投企業的形式進行“理財”,而且借助這一獨創的資本平臺,還可吸納大批社會資金進行產業化投資,以解決一直困擾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
全國人大財經委證券投資基金法起草工作組首任組長劉健鈞表示,中央提出創新型國家戰略,客觀上需要創業投資基金與之配套,而浙江又是中國創業投資的重要源泉之一,陽光創投的成立,對浙江省乃至全國,有著重要的歷史意義。
陽光創投董事長王林江表示,體制創新與規范自律是陽光創業投資公司的兩大特色。體制創新指的是在全國范圍內首次以公司形式注冊,參照創業投資基金委托管理模式進行運作。規范自律指的是依托專業化投資管理,引入在資產托管方面具有豐富經驗的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為托管銀行監督資金使用,從制度上規避委托管理的道德風險。
除了已經成立的以高端投資者為籌資對象,主要投資成長期項目的陽光創投之外,王林江還表示,其正在籌劃建立一個更具創業投資色彩的投資創業期項目的創業投資基金,引入政府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主要投資于初創期的具有高科技概念的項目。據悉,該設想已經引起了北京中關村管委會的“引導基金”的密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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